一是建立教育改造规章制度和台帐。重点建立《马鞍山监狱新收罪犯入监管理教育工作规定》、《马鞍山监狱思想文化技术学校管理办法》等基础性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考核标准,逐步规范“教育改造工作日志”、“入监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罪犯综合情况摸底登记”等方面台帐。二是认真抓好罪犯思想教育。认真选拔和培训民警教员,全面开展法律知识和认罪悔罪教育,全面开展道德常识和政治、形势、时事等教育;采用课堂教育、专题讲座和利用传播媒介等形式,向罪犯传授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三是积极创新个别化教育模式。把心理矫治融入个别化教育工作中,建立专业民警队伍及工作网络,对特殊人群做到主动干预;开展“点警约谈制”,对主动提出咨询和约谈的,一般要求在24小时内安排。四是发挥监区文化载体功能。打造“一区一品”特色文化,突显每个监区文化特色,实行监区文化活动菜单制,实行主题教育与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相结合;建立篮球、乒乓球等文艺活动队,完善监区“兴趣沙龙”和“图书角”,开办文体、书画等培训班,充分利用法定假日、休息日和空闲时间组织罪犯开展丰富多彩的自娱自乐活动和文体竞赛活动。五是推动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化。与法律服务机构、民政部门和志愿者联系,组织开展“法律援助”、“阳光救助”等工作;探索民警与他方联合的“结对帮教”,积极开展亲情帮教、社会帮教,与对口单位和个人签订帮教协议,组织学者、自愿者以及犯属、受害人、回归人员进监帮教,请进来、走出去,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