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联合国监狱管理知识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3-01-17信息来源:广西自治区鹿州监狱宣传科作者:

 

[摘要]联合国监狱管理知识与我国监狱工作有直接的关系,部分监狱警察缺乏从国际人权斗争与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政治高度来理解上级的监狱工作决策、工作部署,造成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力的现象,这与他们联合国监狱管理知识贫乏有莫大的关系,要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关键词]监狱人民警察 学习 联合国监狱管理知识 必要性


 

学习型监狱人民警察要学习的内容是多方面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思想觉悟、开阔知识视野、提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据了解,当前监狱警察对联合国监狱管理知识学习普遍重视不够,监狱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不多。在构建学习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全面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新形势下,监狱警察重视和加强对联合国监狱管理基础知识的学习尤为必要,本文谨就相关问题浅谈几点个人的思考和看法。

一、联合国与监狱管理

联合国是在“二战”之后于1945年成立的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和平与安全,促进对于全人类之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犯罪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展,威胁人类的人权和自由。在国际范围内促进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是联合国的一项重要职责,所以在《联合国宪章》中有“促成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合作,促进对于全人类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的条文规定。

联合国在监狱管理方面,逐步健全完善了专门的委员会,研究全球监狱管理方面的问题。1950年,联合国成立了一个由7名专家组成的专门咨询委员会,开始设计和制定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领域的国际行动计划和政策。1665年7月,这一委员会定名为“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专家咨询委员会。”1971年,其成员赠至15名,名称改名为“犯罪预防和控制委员会”,并于1991年更名为“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①

自1955年以来联合国相继通过了许多有关监狱管理方面的法律文书,有关学者称之为“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共同意志和对监狱管理工作的普遍要求。1955年8月,联合国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了第一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会议通过了在罪犯矫治领域具有很大影响的《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之后每隔5年又召开第一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讨论研究全球性的预防犯罪和罪犯改造方面的问题。例如:1960年在英国伦敦举行第二届大会其第五个议题是“监狱内与国民经济的结合,包括囚犯的报酬”,第六个议题是“释放前的待遇和释放后的照管”。第三届大会于1965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会议的第二个议题是“社会力量与预防犯罪活动。”第十届大会2000年4月10日至17日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会议四个实质性议程项目是:促进法制和加强刑事司法系统、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有效地预防犯罪跟上新的发展形势、司法程序中的追究责任制和公正性。第十一届大会2005年4月18日在泰国首都举行,大会的主题是“建立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战略联盟”来自中国、澳大利亚、芬兰等180个国家的近3500名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人员有国家或政府的领导人、司法部长、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相关专业人士。大会围绕“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增进刑事司法改革、建立预防犯罪战略”等问题开展广泛讨论和讲座②。

浏览和分析历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议题,我们可以明白:联合国以及各国大批专家一直都关注全球的监狱工作,监狱工作是国际政治、经济斗争的前沿阵地之一。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和每一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的议题内容,均涉及到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从政治的角度还是知识的角度,都值得监狱工作者学习了解,用其要义丰富和充实自己。

二、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与我国的监狱工作之联系

中国是联合国的发起国之一③,几十年来,我国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一直都将联合国的法律文书作为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来看待,将其融入本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看我国监狱工作的发展,从三次“监狱工作方针”的变迁进步,到2008年6月司法部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召开和“首要标准”的提出,无不印证和体现着联合国有关监狱工作的法律文书的国际化和时代精神。

(一)将监狱警察划归国家公务员,开展素质教育、开展岗位大练兵,从优待警等工作决策,与联合国1955年通过的《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46条第(2)款“监狱管理局应经常唤醒管理人员和工作,使其保持这项工作为极其重要的社会服务信念……”的规定、第(3)款“应指派专任管理人员为专业监狱官员,具有公务员身份,为终身职,但须符合品行优良、效率高昂、体力适合诸条件,足以罗致并且保有称职男女;由于工作艰苦,雇佣福利金及服务条件应该优厚”的规定,和与《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54条第(2)款“监狱官员应接受特别体格训练,使他们能够制服凶恶的囚犯”,一脉相承。

(二)司法部要求实行的“5+1+1”管理模式、创新的教育改造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化和技能型教育改造以及大力加快狱内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部署,与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第6条“所有囚犯应有权参加使人格充分发展的文化活动和教育”规定和第10条“应在社区和社会结构的参与和帮助下,并在适当顾及受害者利益的前提下,创造有利条件,使刑满释放人员尽可能在最好的条件下重返社会”规定,一脉相承。

(三)中央领导领导同志提出的“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监狱机关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中的职责和任务,体现了中国特色监狱工作的本质特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本质要求,标志着我国新时期监狱工作战略重点的转移。“首要标准”最根本的精神就是以人为本,它与《联合国宪章》“促进对于全人类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规定,与联合国一直以来竭力倡导的尊重人权精神,也是一脉相承。

总之,我国监狱的发展历程,许多的方面都体现着联合国有关监狱工作的法律文书的进步精神。用“首要标准”审视我国当前的监狱工作,我们体会到“首要标准”这一重要论述的提出和实行,充分顺应了党中央“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充分履行了“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宗旨意识。“首要标准”是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进步观点与中国社会形势科学结合而得出我国新时期监狱工作的战略决策。

三、联合国监狱管理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

本文认为,对我国监狱警察的学习而言,“联合国监狱管理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联合国的成立经过及历史沿革。(二)联合国的宗旨。(三)联合国在监狱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文书条文内容。(四)由“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历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主要议题内容。(五)具有代表性的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监狱主要制度和管理模式。(六)有关司法行政专家、有关领导的相关论述和工作指示。

四、监狱警察对联合国监狱管理基础知识学习的现状

(一)接受教育情况。由于历史、国情、教育体制等方面的许多原因,我国当前绝大多数监狱警察没有接受到过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方面知识的教育。就是法律专业的本专科、监所专业的学科都没有这方面的课程,更不用说其他专业毕业的学生。多年来,广西监狱系统的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中层领导任职培训,警察教育或罪犯教育改造师资培训、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培训等,也都没有这方面知识的课程。笔者参加学习机会面询或通过电话的方式向外省的监狱系统的警察了解,询问了6个省市共8名中层领导和一名普通警察,他们也没有受到过这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可见,当前绝大多数监狱警察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方面的知识比较贫乏,有关的教育培训内容普遍缺失。

(二)学习资料情况。80年代至今,本人先后在广西三个监狱工作,对从事各类工作的监狱警察的学习情况有相对比较广的接触④,据本人观察和了解,监狱各部门存有或订阅有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方面的书刊非常稀少,大部分部门根本就没有。只是部分管教部分的科室和部分监狱领导的办公室存有司法部监狱管理编写、法律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的一套《监狱学知识丛书》?列为教育培训内容;三是分层次分岗位类别培训,在各类培训班安排4―8课时的培训时间。按受培训人员的不同职务和岗位,选取培训内容的不同侧重面,以增强培训学习的针对性和成效性;四是采取集体培训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方法;五是完善有关制度,实现培训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五)学习过程中需要正确处理和把握的问题。

1.要明确联合国的法律文书不像安理会的决议,没有强制的约束力,它们虽然是与会国家代表团协商通过的,也反映了大部分成员国代表的意向,只是“规范性”的要求。规范是指群体所确立的行为标准。《现代汉语词典》对“规范”的解释是“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是指群体所确立的行为标准,它们可以由组织正式规定,也可以是非正式形成。学习的目的是充实自我。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2.要正确理解联合国的要求和中国特色的监狱工作要求。中国人口众多的国情、中国监狱的狱情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也是不可以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情况相提并论。中国的监狱工作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们必须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

3.明确目的,学以致用。监狱警察学习联合国监狱管理知识的主目的是扩大知识视野,提升思想高度,以达到从更高的层次理解我国监狱工作方针、政策,更深刻的理解上级对监狱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的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目的。

七、本文结论

联合国监狱管理知识内容纵横博大,与监狱工作有直接的关系,监狱工作是国际政治与经济斗争的前沿阵地之一。当前部分监狱警察中存在着政治意识不强,缺乏从国际人权斗争与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政治高度来理解上级的监狱工作决策、工作部署,造成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力的现象,这与他们联合国监狱管理知识贫乏有莫大的关系。所以,必须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工作单位:广西自治区鹿州监狱宣传科

作者职务:主任科员


 

注释:

①《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概述》,郭建安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

②《犯罪研究》杂志1998年01期《历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处遇大会简介》,徐美君、程虹 。2005年4月19日《检察日报》文章《第十一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昨开幕》,作者周旭。

③据郭建安著《联合国监狱管理规范概述》一书记述:1945年4―6月,联合国在旧金山举行了“联合国关于国际组织的会议”,中国派出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团长的代表团出席了会议,中国共产党的代表董必武参加了代表团。6月25日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并举行签字仪式。由于宋子文因事提前回国。宋回国后的代表团首席代表顾维均率中国代表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

④1984年至今,本人在监狱子弟学校,监狱政工、行政、管教科室及押犯监区工作的经历,担任过办公室秘书、组织干部科副科长兼党委秘书、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宣传教育科长等职,对从事各类工作的监狱警察的学习情况有相对比较广的接触和了解。

⑤张秀夫著《中国现代化监狱建设》第500页,法律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

⑥原文“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知人者”,主要是知于外,是对表面现象的理解和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智”是明察事物的能??广博的知识,是不可能的。

⑦《中国司法》杂志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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