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法律援助强化三项保障 从“应援尽援”步入“应援优援”

时间:2013-01-23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作者:

近年来,嘉兴市司法局以构建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落脚点,通过强化经费保障、队伍保障和质量保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2012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859件,接待来电来访25779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3.83%和12.21%,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4亿元,群众满意率100%。市法律援助中心日前被司法部授予“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该中心继荣获“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后再次荣获国家级表彰。
  一是加强援助经费保障。为调动办案积极性,于2012年5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分别将刑事和民事案件补贴基准提高到1000元和 1200元,同时拓宽补贴范围,首次将参与“12348”热线值班、“掌上服务平台”值班、法律咨询专场、代拟法律文书以及举办法律讲座等纳入补贴范围。针对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后援助案件激增的情况,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追加专项经费,确保“应援尽援”。2012年,全市同比提高案件补贴标准达50%,增加法律援助专项经费达 62.8%,有力地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配齐配强队伍力量。注重配齐配强援助队伍,为达 “应援优援”提供人才支撑。目前,市援助中心有专职人员7名,各县(市、区)中心均达到4人以上,四级站点各类专兼职工作人员、联络员、志愿者共计有2473人。并组建了全省首个由人大、政协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律师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专家顾问团,26名成员积极参与制定规章制度和协助处理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同时,组织社会执业律师在工作日、局机关公务员在双休日到援助中心窗口轮流值班,确保为群众咨询求援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三是加大办案督查力度。在全省率先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法律援助工作,建立了分析会审、跟踪回访、监督评估等工作机制,并依托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实现案件初审、审批、指派、办理、归档全程网上监控,做到每个程序有据可依,每个环节有据可查。同时,开展当事人满意度评价调查和“法律援助回访”活动,向受援人发放质量监督卡,由案件当事人对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态度、依法办事、专业水平、工作勤勉等项目进行评价。此外,还组织开展“法官评议法律援助”活动,了解援助律师调查取证和依法办案情况,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断提升。2012年,全年法律援助工作未出现一例投诉,法官对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案件满意率达100%,受援对象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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