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回眸

时间:2013-01-25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发挥职能优势 服务“两富”浙江

2012年浙江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回眸


  四季流转,春华秋实。过去的一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但却是我们司法行政人实实在在走过的365天。
  这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亮点纷呈……

  亮点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2012年初春,心情舒畅的温州企业老板黄某,对前来回访的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感激地说:“很庆幸当时采纳了您的意见,依法化解了企业债务危机,没有跑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现在企业已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这是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活动中的一个成功案例。2012年2月1日,《人民日报》以《律师到企业笑》为题,全面报道了我省律师服务中小企业的做法和成效,并配发记者评论,指出“浙江省司法厅主动作为,积极部署,大力推进律师帮扶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行动,值得各地借鉴学习”。
  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不仅具有服务的功能、保障的职能,还有独特的建设性作用。去年以来,省司法厅围绕我省“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实施,分别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预防和化解经济发展战略举措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出现的一些困难,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通过法律手段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司法行政服务创建“无欠薪浙江”的若干意见》,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和发展环境。2012年,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企业96489家,开展法制宣传讲座3197场,对33629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27053份。

  亮点二:教育改造新机制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
  2013年元旦,省监狱管理局和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向省司法厅传来捷报:在全省各级监狱劳教(戒毒)机关和广大监狱劳教(戒毒)民警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全省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实现了安全稳定“零事故”,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全省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始终坚持把维护监所安全稳定作为硬任务、第一责任,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做好监所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认真贯彻“首要标准”,大力推进“智能化现代文明监所”建设,全面实施“5+1+1”教育改造模式,深化服刑在教(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出、入监(所)教育,积极探索监狱劳教(戒毒)教育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监所安全稳定。推动劳教(戒毒)工作理念转变、重点转移、机制转轨、管理转型,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成效。2012年,全省监狱系统服刑人员通过高等自学考试1942人;有38119人获得初级职业技术证书,其中2359人获得中级职业技术证书,99人获得高级职业技术证书。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有12个监狱实现连续10年以上“四无”目标,劳教(戒毒)系统实现了连续7年2个月“四无”的历史最好记录。
  亮点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优化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机制
  8月19日,星期天,炎炎烈日没能阻挡住一些市民外出的脚步,绍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迎来一波又一波客人。这里是周末法律超市,市民有的找律师咨询邻里纠纷,有的找老娘舅化解家庭恩怨,有的申请法律援助跟欠薪老板打官司…… “一条龙”的服务,使这个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窗口口碑越来越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形象焕然一新。“真的很感谢法律服务中心,帮助我解决了大难题。”柯桥镇村民余某在儿子遭到车祸后维权困难,经法律服务中心援助后拿到赔偿款时感激地说。
  县域这个层面是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主战场,是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阵地。但长期以来,县级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缺少一个有效的工作平台,影响了县级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省司法厅党委认真研究和把握司法行政工作规律,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县级司法行政工作的“龙头”来抓,突出专业、公益、便民的原则,按照“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模式,搭建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性法律服务新平台,推动县级司法行政资源优化集聚,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的法律服务。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已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92个,基本实现全覆盖;2012年中心接待群众408373人次,调处矛盾纠纷59988件。
  亮点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
  3月的江南,烟雨朦胧,杨柳依依。诸暨市患者何女士拿着“医调会”开具的5万元支票,心中长舒了一口气:“终于拿到赔偿了,从投诉到解决,一共用了5天时间。”创新一小步,惠民一大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构的创立,使一些老大难的纠纷调解迎刃而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把利器。
  去年,省司法厅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积极发展和创新“枫桥经验”,在健全完善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发展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新机制。组织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和“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已建立13个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民调解组织1034个。2012年,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64696件,调解成功553967件,调解成功率达98.1%。其中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12624件,涉及当事人死亡纠纷3571件。

  亮点五: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促进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
  “我相信他,他提出的征地补偿方案很合理。我们拎包就能住新房,这是大家都乐意看到的事。”2012年2月27日,在乐清市东城街道东山南村,当初阻挠工程征迁的反对派“头头”竟然第一个举手支持。这背后,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主任、东山南村法律顾问王荣迈做了大量的工作。
  村(社区)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自治性组织,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在“四个多样化”的形势下,基层社会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对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依法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司法厅在大力推进政府、企业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突出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努力把更多的法律服务资源投向农村、社区,协助基层组织运用法治手段凝聚群众共识、规范社?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网络平台,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以“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化杭州市余杭区“法治指数”试点工作,用量化的指标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科学化。全省已建立电视、广播、报刊普法栏目360个,普法网站110个,普法微博155个;有69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2年全省有1200余名省管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平台法律知识考试。

  亮点八: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社区矫正工作站帮了我很大的忙,让我逐步适应和熟悉这个久违的社会,给了我家一样的感觉。”这是陈某发自内心的一句话。去年10月,假释后的陈某一脸迷茫,面对陌生的社会不知何去何从。临海市鹊墩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帮助他在附近的一家医疗机构找了份工作。重新上岗后的他,非常珍惜这份职业,常常加班加点地工作,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最近,在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协调帮助下,还顺利申请到了廉租房。
  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司法厅及时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层层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责任书制度,圆满完成社区矫正战线党的十八大安保任务;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落实指导管理职责,扎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努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目前,全省已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15658个,占全省有社区矫正人员村(居)总数的87.2%;全省现有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509名、社会志愿者47209名,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基地551个、社区服务基地1672个、过渡性就业基地396个。截止2012年12月底,我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0000多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950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年再犯罪率控制在0.1%以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亮点九:“服务基层 改善环境”主题实践蹲点调研活动成果丰硕
  2012年6月13日,省司法厅10楼会议室开了整整一天的会,厅机关32个调研组认真汇报在基层调研的情况,厅党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仔细聆听,认真记录。这是省司法厅机关“服务基层改善环境”基层蹲点调研汇报会上的一个剪影。
  2012年4月6日,省司法厅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出台了《厅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服务基层改善环境”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由此拉开了“服务基层改善环境”主题实践活动的序幕。厅机关组成32个调研组,深入村居(社区)和企业一线,传达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服务基层、改善环境的政策措施,了解基层实情,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指导基层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蹲点调研期间,调研组共走访村居(社区) 176个、参与法律体检中小企业97家,组织社会形势分析会43场次、民情恳谈会56场次、服务发展座谈会48场次,排查重点对象311名、重大安全隐患32处,调处矛盾纠纷38起,收集基层建议203条,提出对策措施164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32份,实现“带着一个问题、蹲在一个地方、呆上一段时间、找到一个办法、形成一个成果”。
  亮点十:落实扶持保障措施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
  “这份浙江版律师工作纲领,在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拿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感叹说。2012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和保障扶持律师业发展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广大律师深感振奋,备受鼓舞。
  《意见》分六大部分20条,既贯彻了中央文件的精神,又融入了浙江的工作特色;既有宏观的指导性意见,又有务实的操作性措施;既强调要加强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又注重对律师的权益保障和行业扶持,内容实,“含金量”高,在许多方面都具有新的突破。对加大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认真落实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法律赋予律师的执业权利,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及时处理侵害律师执业权益的行为。二是完善律师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律师培训投入,将律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三是完善律师行业财税、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把律师业纳入高端服务业予以重点扶持,依法规范律师业的劳动用工关系、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四是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扶持力度。着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特色、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律师事务所,鼓励和支持龙头骨干律师事务所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
  亮点十一:政法干警核心价?? 2012年3月6日,省厅组织召??议提出要以“提升思想境界、提高履职能力”??升级实处,走在科学发展前列”,为党的??的社会环境。这是前进的旗帜,这是战斗的号??情和敬业爱岗的情怀投入到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去。
  针对司法行??集中的实际,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专项活动,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和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司法行??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2012年,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00多期?。有98个先进集体和300多个先进个人

  亮点十二:信息化建设促进n style="font-size:16px;">2012年底的一??、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赵光君通过视?门、围墙周界和罪犯现场民警值勤管理情况,并??位的民警,指导做好监所安全稳定工作。?息化建设,坚持以信息化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标准化??法行政机关的政务外网互联工作基本到位,全系统??统,监狱、劳教(戒毒)、律师、公证、??援助和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进入测试阶段。??三大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各市、县(市、区)司法局通过各??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