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记者 郑 弋 江苏法制报通讯员 王 婷
“爸爸,那一刻我恨死你了。你生下了我却又不管我,还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害得我在同学和伙伴面前抬不起头。……但爸爸,我又真心希望你能够改好,做我的好爸爸!”1月15日,在泰州市海陵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几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正在接受团体心理辅导。
视频中的女孩小美,因父亲被判刑,内心一直很自卑,不愿与同学拉家常,甚至不敢抬头走路,在班上也不敢大声说话。那次小美生病,瘦小的妈妈背着她去医院,一路上摔了好几跤,娘儿俩忍不住抱头痛哭起来。听着小美的声声哭诉,几名参加团体心理辅导的社区服刑人员低下了头,留下了热泪。
“心理矫治月”
对重新犯罪说“不”
海陵区司法局长明和平告诉记者:为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维护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他们在全区开展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促进月”系列活动。运用心理学方法,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和心理障碍,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活动中,他们开展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团体心理辅导,通过团体情境的心理辅导,调动他们的兴趣和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接受教育矫正;组织2012年12月1日以来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普测和团体心理辅导游戏,确切掌握其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实施个案矫正;对重点对象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增进自我了解、改变错误认识、疏泄消极情绪、矫正不良习惯;开展“把教育送上门”活动,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温暖,满足他们“被尊重”的心理需求,有效化解心理障碍。
与此同时,他们还组织心理学专家、社区矫正工作者与志愿者举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沙龙,研讨心理矫治工作,探讨心理矫治的创新举措;组织专职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加速心理矫治队伍成长,增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问题、促进回归的本领和水平。
“团体心理辅导”
学会遇事三思
1月11日,海陵区司法局、矫正办专门组织举办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团体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员与10余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围坐在一起,引导他们进行自摸膝、互摩肩等热身活动,相互交流近期的心情并分析说明原因,讨论“最想过的日子”和“怎样才能过上自己想过的日子”;引导他们想一想父母的生日,想一想父母对自己的爱,学会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即,一思是否有理,二思行为后果,三思替代办法。通过互动体验活动,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减少在矫正过程中存在的焦虑、怨恨、消沉、对抗等不良情绪,进一步认识自己犯罪对社会、他人、自己及家庭带来的危害,端正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不断形成良好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为早日回归社会增添正能量。
在1月15日举行的新入矫人员团体心理辅导中,辅导人员引导新入矫人员想象因为自己犯罪而给受伤害的人和自己的家人所带来的痛苦,想象自己犯罪后被关在牢房里和离开牢房接受社区矫正的情景,比较对两种改造方式的感受,特别借助视频中小女孩的话来鼓励他们:充分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服从监管与教育矫治,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个案心理矫治”
重拾生活信心
与团体心理辅导相比较,海陵区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们做的更多的是个案心理矫治。
1991年生的小李,因父母强行“帮”他选择绘画而经常逃课,最终因偷盗被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1年6个月,纳入社区矫正。心理辅导老师经过交流互动发现,小李在心理上存在着几个基本问题:家庭关系问题,他对父母有一种抵触情绪,特别是父母不顾自己反对强逼自己选择并不喜欢的绘画,让这种抵触更为强烈;自我认知问题,李某一直称自己“大舌头”,因此不愿与他人交流,不愿参加人多的活动,但心理辅导老师并没有他“大舌头”,反而觉得他谈吐十分自然流畅;自我控制问题,自被父母“逼着”选择绘画后,小李每天除了待在家里面看小说、上网外,并没有特别的兴趣爱好,也不出去玩,感觉生活很迷茫。根据小李的实际情况,心理辅导老师给出了家庭治疗、认知疗法等两种矫正方案,并进行心理初步干预。经过初步的干预,小李目前对自己的大舌头、家庭的看法等有了一定改变,对未来生活也有一定的期望,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乐观状态。
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促进月”活动中,他们专门编印了一本《心理矫治案例汇编》,记录了一个个心理矫治个案,展示了心理矫治的丰硕成果,更为基层心理矫治工作人员提供了“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