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稳定工作会议

时间:2013-02-15信息来源:海南司法行政网作者:

2012年1月30日下午,东方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会议由局长朱海峰主持,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办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村(居)矫正小组成员30人及社区矫正对象28人参加会议。

林如龙副局长传达了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安全稳定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各司法所、矫正小组明确责任,提高意识,夯实基础,形成合力,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全力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矫正工作,并部署了敏感时段的具体工作。

随后,社区矫正办负责人结合我局社区矫正工作职能授课,为矫正对象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考核奖惩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结合学习内容,认真对照矫正工作纪律,深刻反思入矫以来的个人改造情况,加强接受管理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与司法所干警的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争取早日融入社会。

局长朱海峰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司法所要根据会议的部署与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条线主管部门要多下基层调研指导,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安全稳定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矫正小组成员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全力以赴,为“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矫正对象要明确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要服从管理,严格按照矫正规定参加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按规定请销假;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避免重新违法犯罪。 会上,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态,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守法意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用自己实际行动,改过自新,重塑人生。村(居)社区矫正志愿者也表示将积极配合司法所做好矫正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使辖区矫正人员顺利完成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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