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一师科克库勒监狱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了庄严的“履职承诺”活动。活动主要内容是:监狱全体民警对照“人民警察誓词”集体宣誓;党员领导干部、民警个人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进行“履职承诺”;党支部在党员民警大会上作出“履职承诺”。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承诺结合“五好党支部”建设、“五无”工作目标、民警队伍、领导干部的自身建设、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六条禁令”及监狱、监区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等。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使监区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得到增强,民警的违规违纪率较上年明显减少。服刑人员的违纪率较上年明显减少1/3以上。
监区分监区长(指导员)承诺围绕“五好分监区”、“四知情、四知道”和“四个一”等工作内容标准积极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六条禁令”和“兵团监狱局九项严禁”、落实分监区顽危犯的包、夹、控措施和转化工作。认真落实监管制度,提高分监区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顽危犯年转化率达到指标,确保分监区服刑人员的违纪率较上年明显减少。
监区副职领导、一般民警及党员民警的承诺。副职监区领导要积极支持协助监区主要领导对分管工作和挂钩分监区工作的承诺;一般民警要针对落实“六条禁令”, 服从命令,认真履行职责承诺;党员民警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爱岗敬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认真履职和完成监狱(区)工作任务,遵守监狱、监区制定的各项学习制度和工作规定,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监狱“履职承诺”领导小组将根据单位及党员民警承诺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做到奖罚分明。“履职承诺”承诺书纳入单位及民警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凡作出“履职承诺”的单位及民警个人在2013年工作中如有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监狱(区)相应的处理。
一师科克库勒监狱组织开展民警“履职承诺”活动,目的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民警管理教育和执法执纪水平,不断提升警队的综合能力,认真落实监狱各项制度,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据悉,目前该监狱已有3个党支部及196名民警签订了2013年“履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