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监狱健全四项机制推进民警队伍建设

时间:2013-03-05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近年来,浙江省金华监狱着力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执行落实、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民警队伍建设。
  一、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民警队伍战斗力,确保“能干事”。一是坚持专题培训与分类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定期开展分监区一线民警轮训和防暴队集训,重点抓好政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风廉政教育等专题培训。通过举办管教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知识和入党积极分子等业务培训,选派民警参加各类业务性见习和进修、邀请专家来监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二是坚持个人需求与岗位需要相结合。主动征集民警培训需求,开展民警培训需求问卷调查,出台《监狱民警培训管理规定》,并根据监狱工作形势变化每年年初下发《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提高培训针对性。三是坚持精选内容与优选师资相结合。重点侧重对民警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和能力的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知识的培训,坚持内培外引,聘请系统内行家里手、系统外专家教授为客座教师,在监狱内部开展优秀民警教师评选,优化配置,逐步实现师资资源共享,增强民警培训质量。
  二、健全完善执行落实机制,提高民警队伍执行力,确保“会干事”。一是推行月重点工作和月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考核制度。根据监狱工作实际,每月由监狱党委研究确定重点工作,月工作计划则由各相关单位及科室提出报经监狱分管领导同意后,经监狱党委讨论予以确定。然后由监狱组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推行《分监区民警一日工作流程》和《分监区执勤民警一日工作岗位职责标准》。对分监区执勤民警一日工作设定流程,按罪犯劳动日、学习日、休息日、集中管理病区以时间顺序,分为A岗、B岗、C岗、D岗和E岗,细化每一个环节的分工和工作职责。同时,对突发事件处置进行简要说明,明确分监区在事发时的先期处置工作要求。三是探索建立“销号式”整治机制,对涉及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个登记“挂号”,由责任人和相关部门列出解决处理的时限表,逐项解决后再行 “销号”。
  三、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民警队伍凝聚力,确保“干成事”。一是建立《监狱试用期民警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将试用期民警全部安排到分监区一线,落实专人进行“教帮带”。试用期民警考核坚持公开、量化的原则,分平时考核和综合性考评两部分。平时考核由监区组织;综合性考评由监狱政治处统一组织,由纪律作风、平时考核、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四部分组成,考评结果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二是建立《监狱民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根据全监各单位、机关科室职能及工作性质不同,全面推行以“分类考核、分档评级、分线实施、分层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四分”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通过规范、系统和科学的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工作业绩和民警实绩表现。三是推行《监狱“月优季星”民警评选办法》。对季度星级民警,监狱给予通报表扬。在各单位评选季度星级民警的基础上,通过各单位推荐、组织相关人员测评和评选领导小组联评等方式,确定监狱季度“十大星级民警”。对年内连续四次被评为季度星级的民警,给予嘉奖一次。将月优秀和季度星级民警评选结果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民警队伍约束力,确保“不出事”。一是健全完善《监狱民警违反安全制度处罚规定》和《民警待岗学习规定》。将民警在日常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可能出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一一罗列,并根据违反安全制度的情节、后果等确定15条相应的扣分标准。同时,规定对民警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教育不改的;工作中无故不服从分配、不执行决定和命令的等9种情形,予以待岗学习。二是推行《监狱人民警察组织处理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纪律及监狱工作制度的民警,规定采取必要的教育和岗位、职务调整等组织措施,以切实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纪律作风、执法执纪、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建设。三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金华监狱纪检监察日常性工作指导意见》为抓手,多层面做好廉政宣讲工作,组织近5年参加工作的青年民警教育大会,及时对新提任或转任的科监区、分监区(股室)领导进行提醒性廉政谈话,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家属参加的“廉内助”培训班,对民警进行廉情评估,以教育促廉政,以廉政树形象,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