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法治监狱建设取得新发展,广西梧州监狱以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岗位权力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到岗、落实到点,促进拒腐防变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发展。
一、注重组织领导,加强宣传
监狱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党支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到日常业务的组织开展中,确保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构建上下一致、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监狱召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等各项事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各单位按照监狱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再动员工作,以提高全体警察职工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监狱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出版廉政专题板报、组织廉政警示教育实践等主题活动,为活动开展“入心进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注重梳理,加强排查
监狱要求全体警察在深入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工作制度汇编》及其他相关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对照本单位(部门)工作岗位实际,对相关岗位职权分项梳理,将查找出的本单位(部门)有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认真编制“职权目录”,以明确履行各工作岗位职权的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规范工作流程,为深入查找廉政风险奠定思想和组织基础。
监狱要求全体警察按照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各岗位职责,对本单位各个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逐一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同时,重点查找机关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直接管理罪犯岗位廉政风险、人事、财会、物品管理岗位廉政风险、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岗位廉政风险、其它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和曾经出现过廉政问题的岗位,以及警察职工反映廉政问题较多的部位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三、注重评估,加强防控
建立动态考核和综合评估机制,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优化防控措施,提高风险防控的效能。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上级评估和公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及时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估,督促各单位及个人对机制进行修正和完善。
建立三级廉政风险制度。依据相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由高到低科学确立廉政风险,并根据廉政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等级。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防控体系。针对岗位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警察执法、执行制度、履行职权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手段后,仍然存在或有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个人或单位进行预警、责任追究或组织处理,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建立岗位奖惩机制,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绩效考评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采取结合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党支部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