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三共”建设,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3月15日,省连云港监狱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联合出台了《服刑人员申请约见检察官制度》。
该制度明确:服刑人员有不服刑事判决裁定的;对刑期折抵、扣押款物、超期羁押、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提出申诉的;对监管人员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或对案件承办人以及其他司法人员提出控告、举报的;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和反映其他情况等7种情形的,可以随时填写《服刑人员约见检察官申请卡》,交由监区民警转递,或者本人直接向设置在监房的《检察官信箱》、《监狱长信箱》投递。接到约见要求后的2个工作日内,检察人员在监区检察官谈话室内约见提出申请的服刑人员,遇有反映刑期期限、执法侵权等重大紧急情况的,则及时接受约见。
这是省连云港监狱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又一项举措,该举措也赢得了广大服刑人员的欢迎与支持,许多服刑人员还由衷地感慨道:小小申请卡,意义重大,它不仅畅通了我们的诉求渠道,更充分表明了监狱机关依法治监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