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医疗纠纷的分类与防范思考

时间:2013-03-26信息来源: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作者:

 内容提要:监管医疗工作有着非常鲜明的特殊性,其纠纷防范,也就必然要求我们监管医疗单位自己,“摸着石子过河”,总结出经验来。近年来,我们结合监管医疗实践,分析学习国内部分监管医疗纠纷的案例,吸取教训,经集思广益,形成了对监管医疗纠纷防范的一些总结性思考。这些很好地指导了我们近年来的监管医疗工作,并医疗纠纷的防范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撰拟成稿,供同行与有关部门交流商榷。

关键词:监管医疗纠纷 特殊性分类原因防范措施

 

一、监管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及其现状

监管医疗纠纷是指监狱的内设医疗机构,对服刑人员实施医疗行为而引发的与服刑人员(其刑满释放后或其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合同、医疗过错侵权纠纷。我们认为,监管医疗两个行为主体及行为本身天然而鲜明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管医疗纠纷的特殊性。监狱医疗机构是实施医疗行为的主体,但本质仍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医务人员同时也是人民警察;医疗行为的服务对象是病人,但基本身份又是罪犯。监管医疗行为本身,其实也是医疗业务和刑法执行两种迥然不同性质行为的有机叠塑。因此,监管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更具复杂性和特殊性。就纠纷案件的后果和影响来说,在监狱内,不但牵涉了监狱极大的精力、财力,还会严重影响监狱及医疗机构正常的改造、生产、医疗工作秩序,相关责任民警个人更是付出了十分惨痛的代价。在监狱外围,极易形成不良的社会舆论,严重损害监狱的社会形象。

当前在全国范围内,监管医疗纠纷案件猛增,有的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各监管医疗单位(监狱系统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单位:基层医务室、监狱医院、监狱中心医院)都把防范医疗纠纷作为了工作重点,形成了“医疗事故出不起,医疗纠纷惹不起”的普遍共识。

二、监管医疗纠纷的分类与原因分析

监管医疗纠纷重在防范,认真研究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是摆在监狱系统三级医疗单位面前的紧迫任务。基于监管医疗纠纷产生原因的复杂性,我们通过分析部分监管医疗纠纷案例,结合自己的监狱医疗经验,经集思广益,把监管医疗纠纷粗分为几种不同类型进行了分析。

医疗差错事故类:本类监管医疗纠纷的特点是监管医疗单位及其医疗工作人员有明显的医疗差错存在,原因在于医疗工作技术保障不到位或不按医疗操作规程实施医疗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本类纠纷如果发生,是非明了,可谓凡讼必输,对监管医疗单位声誉的创伤力极大。虽然“医”外人士十分肯定该类差错事故是可避免的,不应该发生的。但是,因为监管医疗单位一些历史的、客观的原因(条件差、人才少、业务知识更新慢等),缺少较好的技术支持,本类医疗纠纷在监管医疗单位内有还是有较好的“滋生土壤”,不可小觎。

医疗配套工作漏洞类:本类监管医疗纠纷的特点是医疗行为本身没有过错,而是因为监管医疗自身的特殊性,在与医疗工作相配套的环节上出现了漏洞,引发了纠纷。如罪犯危重病症时,监区、分监区没有告之罪犯家属,罪犯又快速死亡引发的纠纷;罪犯尸体处理和保存不善、病历档案管理不善引发的医疗纠纷等,可划为此类。究其产生的原因,在于监区、分监区部分民警对罪犯就医这一执法行为,或程序不熟悉,或思想上放松,或行为粗鲁,或言语失当等所致。另外,监管医疗单位在相对缺失地方卫生行政机关管理的状态下,对病案管理等医疗行政工作松懈也是原因之一。

涉医管教生产事故类:本类监管医疗纠纷的特点是纠纷的矛头不是直接指向监管医疗单位,而可能是管教、生产部门,但因涉及到罪犯的生命、健康权益,监管医疗单位往往也陷入纠纷案件的“沼泽”之中。如罪犯在禁闭期间突发死亡,工伤事故处理不善、生产材料和生产环境引发职业病所产生的纠纷等,均属此列。经验看来,在此类涉医事故中,罪犯自杀(包括未遂)、自残等罪犯主观事件,不易演化为监管医疗纠纷,监管医疗单位更不易牵涉其中。而自然灾害、疾病突发、工伤、职业病等引起的罪犯身体伤害,易于煽点罪犯或其亲属的不满情绪,一定要用足用好医疗资源,妥善安抚,缩小事态,避免引发为监管医疗纠纷。罪犯在禁闭室内突发癫痫死亡的案例,可谓是此类纠纷的典型,产生的原因在于监区、分监区重管教、重生产,独轻医疗,或者是因为监区与医疗单位之间的配合沟通相对不足所致。

刁钻取闹索赔类:本类监管医疗纠纷的特点是多发生在罪犯刑释后近期,其心理扭曲,对政府不满或纯为经济利益而钻监管医疗的漏洞,闹事索赔。本类又可细分为二类:1、监管医疗单位有工作漏洞,罪犯小题大作:如某多进宫罪犯,谙知监狱入监体检工作粗糙,有意隐瞒右食指未节缺如,制造“罪犯入监体检表”上的工作漏洞,并在刑释后大肆发挥,向监狱及医院索赔。2、监管医疗单位无工作漏洞,罪犯无中生有:如浙江省罪犯***刑释后多方状告某监狱,理由为在他服刑期间,监狱向其颅内植入了尖端科技的智能控制蕊片!并大范围扩谣,散布传单,造成恶劣影响。本类监管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极少部分罪犯的劣根性,难于防范,好在容易处理与澄清事实。

三、监管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加强业务学习弥补纠纷技术漏洞监管医疗单位绝大多数承认自身医疗水平与社会医院的差距,但因为近年来缺少必要的激励机制,医疗业务人员的专业学习的惰性却在滋长。长此以往,监管医疗单位医疗纠纷的防范,必然会因为缺少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持而漏洞苁生。如何调动监管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主动性,强化医疗业务学习是医疗纠纷防范的重点。实践证明,医疗业务人员的外出进修、与地方医疗部门的多渠道交流,俗称“走出去,引进来”,是提高业务能力和弥补纠纷技术漏洞行之有效的办法。

强化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医观念加强法律学习,加大医疗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让监管医务人员懂得依法行医的重要性,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而效地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我们的作法是,聘请地方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医疗事故处理的领导,给医务民警“现身说法”。全体医务民警对医疗纠纷防范的重要性都有了深切感触,取得了超过预期的效果。通过这种学习能很好地加强医务民警的举证意识,改变以前重医疗,轻病历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能十分重视病历书写在防范医疗纠纷中的作用。这类监狱“请进来”的“现身说法”值得推广。

医疗管教互学,发挥医管配合作用要通过相关学习让分监区民警充分认识到,监管医疗工作也是罪犯改造过程中的重要执法工作,转变重管教、重生产、轻医疗的错误观念,要让他们认识到监管医疗纠纷同样“出不起”的形势要求。管教民警要熟悉与监管医疗相配合工作的程序和步骤。另外,医务民警也要学习相关的管教经验,可以请监狱内对病残犯有老道经验的民警,向医务民警就管教经验方面传授经验或教训,使医务民警更善于揣摩罪犯心理,把握其思想动态。这对防范医疗纠纷和识辨伪病都很有好处。更重要的是,一定要做好医管配合性质的工作,如突发危重病犯暂不收监、严管禁闭前的体检、罪犯疾病状况分级告知等等,都是能很好防范监管医疗纠纷的常规工作。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监管医疗制度监管医疗纠纷的防范会在不同的监管医疗条件下产生不同的困难,有的可能还是经历了严肃教训后才有了经验,我们要善于总结前车之鉴,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以防复辙。如诸多监狱各具特色的《***监狱罪犯突发事件医疗介入工作预案》、《***监狱的狱内120协调工作机制》、《**监狱罪犯出监体检制度》等等,都在监管医疗纠纷防范上积累了经验,就很值得学习。但更重要的是学习这种“防微杜渐”或“亡羊补牢犹未晚”的态度,和及时完善相关监管医疗制度的作法。

监管医疗纠纷的防范任重而道远,综合上述,监管医疗纠纷的产生因素诸多,防范措施亦需多方协调,多管齐下。监管医疗单位只有防范好与罪犯的医疗纠纷,才能更好得体现监狱执法工作的文明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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