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监管改造基础工作,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为创建规范化监区打下坚实的基础,鹿州监狱根据新形势,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改造基础工作季度检查评比制度,狠抓各项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监狱改造工作质量。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区监狱监管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以监管安全稳定为主线,以落实监管制度为抓手,以创建规范化监区活动的为载体,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扎实开展监管改造工作,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评比工作。由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任组长,分管改造工作的副监狱长任副组长,以改造线各业务科室正(副)科长,警务督察队正(副)队长,各监区监区长和分管改造副监区长为检查工作成员,确保检查评比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和方式,做到有的放矢。规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中下旬为检查时间。重点是检查各押犯单位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等相关台账;罪犯“三大现场”管理、警察落实监管制度情况;罪犯行为养成情况和上级部门检查及三级督察的整改情况。检查以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及个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对照《鹿州监狱监管改造工作季度检查考评细则》进行打分。同时明确规定受行政处罚的,警告、记过扣0.5分/人;禁闭扣1分/人;刑事处罚扣2分/人。监狱级督察按每项扣0.5分;厅局级督察每项扣除2分。在各级督察当中,发现警察如带手机进监、脱岗、睡觉等严重行为的,视情节由监狱考核委员会酌情从重扣分。对出、入监区和监狱医院的劳动改造分按劳动生产监区的平均分折算。检查内容每项满分为100分,以综合平均分排定名次。
五、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检查评比结束后,由狱政管理科进行综合汇总,并在监狱范围内进行通报。通报下发后,各监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狱政管理科。不按要求上报的,将以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在下一季度从重处罚。同时对表现突出的监区,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分别给予2500元、2000元、1500元奖励。
自活动开展以来,各监区呈现出“三多三少”的良好工作发展态势,即:警察主动工作的人多了、讲奉献的人多了、规范工作的人多了;罪犯违规违纪的少了、同犯之间的矛盾摩擦的少了、劳动改造偷工减料的少了。目前,活动正在扎实有序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