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监狱建立“1311”工作机制 破解“释放难”问题

时间:2013-04-03信息来源:涪陵监狱作者:

 近年来,刑释人员的释放难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了监狱和地方政府部门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涪陵监狱总结近几年处理“释放难”问题的成功经验,建立“1311”工作机制,以破解“释放难”问题。

一是完善一套工作机构,掌握识透政策法规精神。监狱高度重视罪犯的“释放难”问题,完善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发挥好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作用。组织相关民警学习执行好《监狱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10〕128号)、重庆市综治委《2013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罪犯释放工作规定》(渝狱发〔2008〕7号)、重庆市监狱管理局《2013年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等法规文件,掌握识透政策法规精神,依法依政策应对“释放难”问题。

二是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动态跟踪。主要是实行监区、职能部门、监狱三级联动。监区层面:对排查纳入“释放难”的重点帮教对象、“三无人员”、老病残犯等人员,监区在每月《刑满释放人员预通报名册》中说明,及时上报监狱;监区应在罪犯刑满前1-2月,对其有针对性做好教育工作,抓紧与罪犯亲属和地方政府联系衔接,争取罪犯亲属和地方政府的理解配合,做好“释放难”罪犯“一人一策”的工作方案,按步骤实施。职能部门层面:根据监区上报的“释放难”罪犯名单,督促、指导、协助监区开展工作,同时动态跟踪进展情况。监狱层面:对确需由监狱统筹应对的“释放难”罪犯,由监狱研究方案,相关监区和部门共同落实。

三是利用一个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与地方政府联系衔接通报情况。依托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提前一个月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其在监所内的改造表现、综合评估意见、帮教建议等情况并反馈,确保预释放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同时将其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分别邮寄至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对“释放难”人员情况,监狱也可专人专函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争取支持配合,促使罪犯刑满时释放得出。

四是落实一条无缝衔接管理措施,确保刑释人员有人接、有人管。对“释放难”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联系地方政府和罪犯亲属按时接回进行安置和帮教,交接中做到既交人又交有关情况,双方交接清楚,防止有影响安全稳定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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