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道路上不断前行

----《监狱法》实施以来监狱工作的成就与启示

时间:2013-04-09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山东省淄博市 255311)


监狱历来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是让人感到神秘和黑暗的地方,又是一个充满恐惧、刺激、阴冷的字眼。旧中国牢狱的苛刑酷法留给人们太多的阴影。一提起它,人们头脑中浮现的往往是光头、镣铐、高墙和铁网,是藏污纳垢的场所,是野蛮罪孽的代名词。新中国建立后,通过几代监狱警察依法管理文明工作的不懈努力,人们对监狱认识逐步发生了明显转变。在新中国监狱史上,1994年12月29日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日子。这一天,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同日,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签署主席第35号令,予以公布施行。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决定》的修正,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第63号令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监狱法》实施以来,监狱机关认真贯彻《监狱法》,主动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沟通,揭开了监狱的神秘面纱,使社会公众更多了解到监狱公正执法、文明管理的真实信息,了解到广大监狱人民警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的感人事迹,改变了监狱千百年来沉淀在人们心目中的阴森、冷酷形象,树立起了现代监狱公正文明的法治形象。

战略决策

《监狱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监狱法典,它的颁布是我国监狱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明确规定了我国监狱的性质和任务;明确规定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广泛规定了罪犯的法定权利;确立了监狱财政保障体制;将我国几十年监狱工作的成功经验加以法律化。18年来在《监狱法》精神指引下,监狱机关与时俱进,依法治监,为完善中国特色监狱制度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监狱法》,展示我国监狱的现代、文明形象,1995年9月14日,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原则和实施步骤,和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审核验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1999年11月13日,司法部在北京举行全国首批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命名仪式,山东省监狱等5所监狱被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体现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先进性、优越性,它改变了剥削阶级社会狭隘的、报复性的监禁刑和肉体惩罚刑,实现了对犯罪人的人文关怀和教育挽救。创办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成果集中表现在提高了改好率,降低了重新犯罪率,是中国式监狱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一个新发展、新突破,也是我国监狱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的根本标志。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活动开展以来,促进了监狱工作的软件和硬件建设,监狱的基础设施有所改善,监狱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有所提高。

(二)实行狱务公开

“儿子入狱后,我有找关系的想法,探监后,看到狱内公开的条件,儿子的表现、奖惩和减刑情况一目了然,的确是公平、公正,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一位犯属在问卷表上,道出了自己的亲身感受。80年代初期之前,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监狱是国家暴力机器,是关押、惩罚阶级敌人和反革命分子的地方,是“阶级斗争的主阵地”,刑罚执行理念的政治化倾向相当明显,如把监狱定位于“人民民主的专政工具”和改造罪犯的“政治熔炉”,罪犯的改造目标是“争取把绝大多数罪犯改造成为拥护社会制度的守法公民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这一时期的监狱工作可以说是单打独斗、相对独立、政治属性强。监狱黑漆漆的铁门和高墙电网,监狱的封闭与神秘,让人们无法真正了解其真实状态。阳光不会遗忘每一个黑暗的角落。根据《监狱法》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1999开始监狱系统陆续推行了狱务公开,把社会最关心,与罪犯切身利益最密切,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执法环节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了监狱机关和监狱人民警察依法、严格、科学、文明执法。推行狱务公开并非是监狱对罪犯的恩赐,而是实现监狱公正执法的客观要求,对于尊重和满足罪犯的“知情权”,消除罪犯及其亲属对监狱执法的偏见和抵触情绪,保证罪犯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监狱布局调整

新中国监狱分布格局基本上是上世纪50年代形成的,一小部分是接收旧中国的监狱,大多数是当时白手起家建立起来的。由于战略需要和“不与民争利”的原则,我国大多数监狱处于远离城市、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其分布比例大约是:建立在偏远山区和农村的监狱约占60%,建立在市区的监狱约占10%,建立在城市郊区和交通沿线的监狱约占30%。这种布局在当时具有合理性,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地教育矫正罪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监狱布局现在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监狱管理和罪犯矫正工作的需要,其弊端日益明显。监狱分布在偏远地区,使监狱在管理人员的招收与培训、监狱警察子女的学习和就业、监狱的生产经营、犯人的教育矫正、犯人家属接见通讯以及犯人移送等方面都遇到了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严重地制约着监狱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因此,对监狱布局进行调整,在可能的条件下,逐步地将监狱从偏远山区和农村向城市郊区和交通沿线调整,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监狱改革的主要话题之一。全国范围内的监狱布局调整工作酝酿于20世纪末,并正式启动于2002年初。2006年,司法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布局调整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分类科学、功能完善、投资结构合理、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以改扩建监狱为主,结合新建、迁建和撤销部分监狱,加快布局调整步伐。截至目前,全国监狱布局调整累计完成投资近180亿元,有近300所监狱完成了调整任务,全国监狱关押能力由120万人增加到150万人。监狱布局日趋合理,许多监狱的面貌焕然一新。通过布局调整,监狱的执法环境和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促进了监狱物防技防能力的提高,全国监狱系统各项安全指标连创历史最好水平。同时促进了监狱执法环境的优化,提高了罪犯改造质量;促进了监狱职能的强化,减轻了监狱办社会负担,为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监狱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中国监狱一直实行“监企合一”的体制。这样的监狱体制在职能上是双重的,既承担着通过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教育改造他们的任务,又有通过生产创收弥补监狱经费不足的任务。这种“监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在改革开放以前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优势是明显的。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在计划、金融、财政、投资、税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监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已经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其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其表现主要有以下两点:(1)监狱职能难以正常发挥。监狱的职能与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目的完全不同。监狱的职能是执行刑罚,教育矫正罪犯,并依法保护罪犯的权利,而“监企合一”的体制,使监狱职能严重错位。(2)“监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决定了监狱只能用行政管理的方式,用管理监狱的方式去管理企业,使得监狱企业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难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也无法引进高水平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更无法形成产权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因此,除少数监狱企业盈利外,大多数企业困难重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出现了严重亏损状态。监狱体制存在的上述弊端,使得中国政府下决心对运行了50年的监狱体制进行改革。2003年初,国务院决定启动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定黑龙江等六省(市)为改革试点省份,之后又在辽宁等八个省区扩大试点。2004年,监狱体制改革被纳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范畴进行全面部署。几年来,按照“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通过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我国监狱系统探索建立了一套符合新时期监狱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要求的新型监狱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责得到更好的履行,为完善刑罚执行制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监狱体制改革工作,监狱工作中存在的许多深层次困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新的监狱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2007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对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做出部署。2008年6月,司法部召开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监狱体制改革正式全面铺开。

(五)监狱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应用给中国监狱带来巨大变化,许多只在国外电影中见到的场景,在中国监狱管理的实践中正在变为现实?标,分步实施,逐步推进,这样各项工作才能有条不??钩,才能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检查和评估是促进落实的重要办法之一,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形式,采取集中检查方法,突出全面检查??的激励措施,要体现出明确的目的性,鲜明的> 再次创新运用新思路新方法

目前,我国正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时??遇到新问题。押犯构成的日益复杂,工作??,通过观念与理论创新、体制与制度创新,方法和??行刑社会化,扩大罪犯社区矫正,运用现代科??断改革与发展。

最后??徙法不足以自行”。仅有一部好的法律,??条件,以及造就一支敢于和善于严格执法的队??共同努力,使监狱真正成为《监狱法》调整和??使者,树立监狱人民警察的高大形象。这同样??在的要求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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