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普法创新网2013年4月7日讯 通讯员农仕年报道 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遵纪守法,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预防重新违法犯罪,2013年4月1日,在清明节即将到来的时候,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猪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深入社区矫正对象家中,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走访排查。
每到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家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认真仔细了解矫正对象近期的工作、生活和矫正情况,倾听他们遇到的种种困难和困惑,开导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树立信心,积极接受社区矫正。
通过走访调查,受访的社区矫正对象,他们情绪稳定,生活安定,能积极接受村委会、亲戚、邻居的监管,能按时到司法所汇报思想,反馈自身情况,认真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效果比较明显。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这次走访,向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社区矫正人员须知》,让他们更为深入了解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监督管理规定。
此项活动一是能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对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在了解矫正对象近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矫正方案,有目标地进行矫正管理;三是向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宣传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巩固矫正的成果,预防脱管和重新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