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病残犯作为服刑人员中相对弱势群体,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易冲动、悲观。如何管理好这一高墙内的特殊群体,已成为各监狱的重要课题。邵阳监狱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注重细节,把握重点,构建管理的新模式
一是定期鉴定。以往只在办理减假保案件时,才组织开展伤残等级鉴定。2011年,该狱根据湘司法〔2011〕61号文件精神,制订出台了《湖南省邵阳监狱老病残犯等级鉴定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老病残犯鉴定工作流程,并定期对有伤残或患病的罪犯集中进行等级鉴定,为老病残犯安心改造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集中关押。为切实加强老病残犯的管理,2012年6月,监狱将分散在各个押犯监区符合条件的老病残犯集中关押在出监监区统一监管,并配备配强了监区领导班子和管教警察队伍,有效地防止了心理、生理疾病的“交叉感染”,确保教育改造质量和监管安全。三是分类考核。监狱按照年龄、身体状况、心理特点等对老病残犯进行分类考核,在考核分值上给予适当倾斜照顾,特别是对重病、重残等罪犯予以重点倾斜,为老病残犯早获新生创造条件。四是精细管理。监狱高度重视病残犯的身体健康,认真开展监狱医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医疗管理,提升医技水平;在分监区设立了药品柜,集中存放急救药品和处方药品,督查病犯按时服药;严格实行三级动态管理,确保病犯及时得到有效诊治,2012年至今,全面实现了 “零病亡”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突管理机制。监区每天安排1名监区领导带队24小时值班巡查,严格落实互监组制度,加强现场管理。与此同时,监狱秉承人文关怀的理念抓好老病残犯的日常管理,为每名病犯每日安排了两顿“营养餐”;配备了洗衣机,为生活无法自理的罪犯解决了洗衣难的问题;为少数因残疾或重病而生活无法自理的罪犯安排了护理人员,照顾其生活起居;每层监舍配备了电热开水器,保证老病残犯随时都有开水喝,每日有热水洗澡。在内务管理上,监狱严格按照内务规范化的标准,要求搞好内务卫生,保持环境整洁,避免了罪犯因病残等原因而放松要求、改造脱节。
二、攻心治本,有的放矢,突出教育的针对性
为确保教育改造质量,监区为每名老病残犯量身定制了一套教育改造方案,突出了教育改造的针对性、时效性。
一是加强心理干预。身体上的疾病往往与心理上的障碍形影不离,心理上的障碍对身体上的疾病又如同雪上加霜,如不进行积极的心理干预,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在工作中,监狱在对老病残犯身体疾病进行积极治疗的同时,也对他们的心理障碍进行主动干预,为每名老病残犯都建立了心理档案,使每个人在拥有医疗病历的同时,也拥有一本心理病历。在积极的心理干预下,许多老病残犯都对自身的疾病有了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在心理上都有了一个比较理性的对待,逐渐树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从而使治疗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夯实基础教育。监狱进一步加大了思想、文化、法制、技术教育的力度,通过夯实基础教育,促使罪犯认罪伏法,提高适应社会发展的素质和能力。三是注重感化教育。老病残犯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比正常人要多。为此,监狱采取“五心工作法”(即:爱心、关心、诚心、热心、耐心)感化、关怀、引导他们,想他们所想、教他们所需,引导他们改造。同时,监狱充分利用“爱心基金”,帮助“三无人员”和困难人群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使其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年均累计帮扶老病残犯80余人次,帮扶老病残犯家属10人次,支助物资、资金等20余万元。特别是在老年罪犯的改造中,监区警察采取将心比心、侧面启发、促膝长谈等方式,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强化亲情教育。实践证明,老病残犯更盼望家庭的支撑和亲人的关怀。因此,监狱充分利用亲情电话、亲情帮扶等为老病残犯争取得到亲人谅解提供平台。对于长期无亲人探视的,监狱积极想办法与罪犯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联系,落实帮教协议,做好罪犯亲属工作,使罪犯亲属的关怀化为改造动力,增强了罪犯的生活自信心。
三、用活政策,主动作为,找准执法的着力点
严格按照省高院、高检和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老病残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用足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办理老病残犯的减、假、保案件,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为妥善解决好罚金刑、附带民事赔偿影响罪犯减刑、假释的问题,监狱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有效减低了监狱行刑成本,规避了执法风险。对于行动不便的假释或刑满释放人员,监狱安排人员和车辆护送回原籍,并安排警察主动前往罪犯户籍所在地,积极同当地政府、社区等联系,协调解决罪犯出狱后的低保、医保以及进入当地养老院等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