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劳教所从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出发,围绕形势发展要求,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议意见的落实,重点采取三项措施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量,全力确保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推进联动监督。在自觉接受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对劳教人员收容、解教、减(延)期、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及奖惩考核情况开展监督的基础上,邀请驻所检察室人员参加管教工作例会、劳教工作联席会以及不定时组织开展的劳教人员坦白检举活动;对于办理的劳教人员所外执行、所外就医,事前与驻所检察部门通报、联系。特别是劳教人员所外就医,从医院检查诊断开始,由驻所检察室人员参与进行同步监督,以利于进一步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在一定程度上,破除“各自为阵”的做法,做好工作的前“伸”后“延”。
加强信息交流。重点就信息互通交换、执法信息共享进行深入研究、强化协作。结合劳教执法工作实际,与绍兴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绍兴市检察院落实建立劳教执法工作联动机制。尤其是针对新入所劳教人员的劳教材料检察、案情了解及谈话教育的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掌握的情况与驻所检察室进行交流,对执行劳动教养的法律文书,做到及时发现差错及时落实纠正;对驻所检察室提出的相关口头检察建议,均得以较好的落实,进一步夯实了场所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创新工作实践。搭建协作平台,定期通报劳教案件情况和信息,协调沟通和联手排除劳教人员收容前、入教后的具体问题,切实增强秩序意识、实体意识,加大执法质量的评估和考核。强化交付执行,严密办案程序、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劳教人员交付执行的程序和交接手续,有效减少和避免执法问题的发生。同时,积极营造支持法律监督的工作环境,聘请社会人士为场所的执法监督员,助推劳教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化。
(绍兴市劳教所 詹舜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