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监狱工作会议提出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包头监狱在民警队伍建设中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经过反复修订,2013年3月份,监狱在民警绩效考核中探索量化考核办法,在考核工作中注重以各种数据、量表以及相关工作统计结果做为考核的重要参照和依据。
一是对各单位每日考勤“数字化”。监狱建立警力出勤日报制度,要求各单位每天于上午9时前以电子版形式向政治处报送警力情况,监狱每天核算各单位当日警力并适时予以公布,警务督察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出勤人数进行核查,对报送数据不误或不实的,对单位负责考勤的主要领导给予相应扣分处理。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位民警考勤不严格以及部分民警迟到早退问题;
二是环节领导日工作量及执行力“数字化”。监狱建立了环节领导值勤、值班、督察日记制度。要求每名环节以上领导以日记的形式详细记载当班、值勤以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问题,监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周对环节领导“日记”进行点评,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解决的问题情况在“执行力栏”内赋予具体的分分值。监狱政治处及时做好统计,副科以上环节领导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数量、解决问题数量等有关数据将成为考核的主要参照。
三是监狱领导对环节领导及各单位赋分“数字化”。对各单位、环节领导以及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民警的考核,由监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监狱进一步加大领导对各业务科室及环节领导的赋分力度,监狱领导每月对环节以上领导、狱属各单位、各科室进行赋分。监区长考核由监狱长办公会负责。警卫队、防暴队、机关各科室、公司各部门及其领导由各分管领导进行考核。政治处、纪委及其它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提供各种相关考核数据。
通过积极推行“数字化”考核,是民警队伍建设工作“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也使得绩效考核工作能够更加精准地反映被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有利于减少考核、考评中不合理的人为因素,使绩效考核在提高民警工作效能、加强民警管理、提升民警执行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