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日报讯 (记者丁山海 通讯员番司宣)桥南司法所实施社区矫正“社区化”管理,将社区服务安排在矫正人员熟悉的社区内,使其能积极面对周围的人,重新投入到社会中去,并在助人自助的过程中,塑造他们的人格,真正达到“矫正”的目的,收到明显成效。
为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在村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村居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在司法所的业务指导下,为矫正人员建立一套包括矫正人员登记表、监督帮教协议书、矫正小组名单、走访记录、义务劳动登记记录等相关文件组成的简易档案;并及时做好资料的更新和记录。这种社区矫正人员“一人一档”简易档案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村居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逐步规范化、程序化,也是桥南司法所“以档促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社区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桥南司法所向各村居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提出每个月至少到矫正人员家里探访一次的工作要求,及时了解矫正人员的家庭、生活和思想动态,认真填写走访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司法所。同时,桥南司法所在探索和调研的基础上,落实社区服务监管机制,采用了将社区服务回归社区的做法,由社区开展形式更多,作用更为明显的社区服务,并担当监督角色,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回归社区的优点。社区矫正人员可通过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沟通协调,自主安排社区服务时数,除某些大型社区服务无法更改日期外,社区矫正人员都可以根据自己工作、生活的时间和习惯来调配社区服务时间。这样就能既不影响他们日常的工作生活,又能完成社区服务时数。
桥南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活动开展形式多样,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参与社区服务积极性。除开展某些社区活动外,社区矫正人员还在社区维护公共设施、清洁绿化和公路、承担村(居)内治安值勤等劳动,切实为社区进行服务。同时,桥南街社区矫正活动还促成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摆脱犯罪“标签”的影响,使他们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桥南街社区矫正“社区化”将社区服务安排在矫正人员熟悉的社区内,有利于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使其能积极面对周围的人,重新投入到社会中去,在助人自助的过程中,塑造他们的人格,真正达到“矫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