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监狱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时间:2013-04-16信息来源:钦州监狱作者:

 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监狱法制化进程,钦州监狱从“动、梳、找、评、定、考、提、实”等多方位入手,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有效促进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动”即动员部署。2012年12月24日,监狱在中层领导会议中召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动员会,覃松监狱长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强调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同时,充分利用内网、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工具,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梳”即梳理岗位职权。组织监狱全体警察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工作制度汇编》及其他相关各项规定,对各个岗位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明确各岗位的履职主体、条件、程序、和监督方式等,有效规范工作流程。

“找”即查找廉政风险点。围绕权力运行,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结合的方式,按照警察自己查找、案例分析、征求警察职工意见、所在党支部警察集体评查等步骤,组织全体警察对本单位各个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逐一进行排查。其中,重点查找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随后填写《钦州监狱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经审核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评”评估岗位廉政风险。由监狱有关领导和队伍建设、监管改造、生产经营、行政后勤等部门的同志组成廉政风险评估小组,对收集到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评估。由高到低分别界定了三个廉政风险级别。此后将严格按照廉政风险等级对不同岗位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期间,组织全体警察签订《钦州监狱岗位人员廉洁从政承诺书》。

“定”即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过程中,注重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根据工作形势和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岗位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岗位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

“考”即考核防范效果。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对在落实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中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凡出现违法违纪案件或受到“廉政风险警告”,在限期内未有整改的单位,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提”即总结提高。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风险查找是否查深查全、防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预警督察机制是否健全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等方面内容进行总结评估,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总结评估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循环推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求”即务求实效。把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流程,与当前监狱正在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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