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监狱传统文化教育侧记

时间:2013-04-20信息来源:赤峰监狱作者:

近日,监狱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罪犯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对全区监狱在罪犯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了部署。早在2011年3月赤峰监狱就尝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入了罪犯教育改造领域,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赤峰监狱在罪犯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传统文化教育氛围。赤峰监狱在罪犯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已近2年时间,在引入传统文化教育之初,赤峰监狱曾有过慎重抉择与考虑。不少民警对开展这项工作存在疑虑,有的认为罪犯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对传统文化理解较为困难,对他们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无异于“对牛弹琴”费力无效;有的认为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可以完全取代其它教育手段;还有的认为目前监狱人才缺乏,硬件设施不足,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条件不具备等等。针对此种情况,赤峰监狱在民警和罪犯中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在个别监区利用教育日选取通俗易懂的传统文化段落进行了试讲试学。调研结果和试点结果一致显示罪犯对传统文化教育认可度较高,绝大多数罪犯希望把传统文化教育引入监狱。通过试点,试点监区的民警也认为引入传统文化教育大大丰富了罪犯思想教育内容,改变了以往千篇一律的空洞说教,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赤峰监狱对当前监狱教育的软硬件条件进行了评估,认为赤峰监狱在罪犯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具有较强可行性,且对教育效果评估也较为乐观。因此,当时赤峰监狱决定在罪犯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并通过会议和培训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民警对在罪犯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但在传统文化教育的推进上,还较为慎重,赤峰监狱选择了基础工作较好的监区作为试点单位,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作进一步动员发动,从而为赤峰监狱开展罪犯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由点到面,由浅入深,推而广之。为了稳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监区工作,赤峰监狱采取由点到面、推而广之的办法进行大胆尝试与积极探索。首先监狱组建了民警讲师团,先让民警学习,然后由民警讲解,利用教育日组织全体罪犯集中学习,同时利用晚间学习时间组织罪犯收看钱文忠教授的“《弟子规》解读”、“《三字经》解读”、于丹教授的《论语感悟》等光碟。其次,监内板报开设“传统文化解读”栏目,各监区开展学习讨论会、心得交流会、征文竞赛等。最后,开展国学方队表演比赛、践行传统文化演讲比赛等。归纳起来,监狱的主要做法与经验有:

1、慎重选材,启蒙养正。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首先要选择教材,教材的适合与否决定着教育效果。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流传下来的经典著作数不胜数,选择那本经典作为罪犯传统文化教育的切入点非常关键。通过认真研究,赤峰监狱最终将《弟子规》和《三字经》选为入门教材。《弟子规》、《三字经》诵读朗朗爽口,道理深入浅出,是敦伦尽孝、祛邪存诚的最佳读物。并且《弟子规》和《三字经》里涵盖了很多历史故事和为人处世的道理,讲解时具有较大弹性,可以把古板的道德教育融入到生动形象的故事里,也可以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个人素养和专长进行拓展。

2、学为人师,言传身教。在开展传统文化教育中,赤峰监狱选择以民警队伍为切入点。这样做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监狱民警对传统文化比较陌生,知之甚少,如果不先学一步,体会和感悟不深刻,将无法承担教育者的重任。二是道德教育的特殊性要求,教育者必须注重自己的身教作用,坚持以身示教。监狱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监狱民警既是国家刑罚的执行者,又是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教育者。监狱民警的特殊身份、地位以及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在对罪犯教育改造过程中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道德的楷模,力行的表率。为此,赤峰监狱首先抓民警集中教育,在此基础上,着力培养自己的教员队伍,为在罪犯中全面铺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奠定了基础。

3、营造氛围,潜移默化。环境对罪犯改造起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赤峰监狱从营造氛围入手,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电视、板报、监狱报等多平台的宣传优势,让罪犯对优秀传统文化入口、入耳、入脑、入心;二是在罪犯的生活、生产区制作名言警句标牌。随处可见的名言警句对罪犯有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如:“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冬则温,夏则�。晨则省,昏则定。”、“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等有代表性的经典名句,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三是组织开展监区文化评比活动,以“唱、讲、议”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形式的活动在各监区此起彼伏。赤峰监狱于2011年10月举办了大型国学方队表演赛,参加表演的监区组建百人方队,将经典国学段落融入到“演”、“唱”、“诵”中,用丰富多彩的舞台形式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推动了国学教育的深入开展。

4、知行合一,贵在力行。将道德教育的过程监督与日常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的落实紧密结合,二者相融,互相补充。在推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过程中,赤峰监狱坚持边学边做、学以致用的原则,力求把罪犯行为规范的内容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起来,着重抓罪犯的力行,做到“学一句,做一句”。在教育方法上,注重罪犯体验经典,加强互动交流,启发罪犯“开悟”,注重在改造实践中落实道德细节,形式丰富多样,切忌“纸上谈兵”,如写出忏悔书、善行日记等。

5、亲情帮教,加强交流。优秀传统文化重视人伦,认为“孝为德之本”。孝能启发人的恩义、情义、道义,因此,赤峰监狱特别注重亲情的帮教力量。每年以监区为单位,各监区至少开展一次亲情帮教大会。监狱每年组织1―2次全狱范围的亲情帮教大会。帮教会上,组织罪犯陪父母聊天,汇报成绩,向父母忏悔自己的过错,表明重新做人的决心,让在场的罪犯亲属无不深受感动。2012年赤峰监狱开展了“罪犯改造承诺年活动”,根据学习《弟子规》的感悟,每名罪犯对照自身生活和改造经历,主动向家人承诺,“寄一封家书――我给亲人一个承诺”,让受诺亲属参与到活动中来,监督自己践行承诺。“给父母一个承诺――让父母放心;给妻子一个期限――回家尽一个丈夫的责任;给孩子一个交代――建一个美好家庭;学一技之长――掌握立足社会本领;培养一门兴趣爱好――养成健康人格。”

二、对罪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取得的主要成效。

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潜移默化,不仅能够帮助罪犯摆脱愚昧、脱胎换骨,而且对罪犯起到了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激发他们积极改造,早日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新人。

(一)帮助罪犯消除消极情绪,树立改造信心。实践经验证明,通过学习优秀传统文化,可以减轻罪犯因刑罚造成的痛苦,帮助其消除消极情绪,树立改造信心,走向悔过自新道路。特别是针对罪犯特殊的心理,民警通过儒家思想的“仁”和“义”进行约束、教导,唤醒罪犯的恻隐之心,从而对自己可耻的犯罪行为进行忏悔,学会“换位思考”,推己及人,认识到不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促使他们认罪服法,安心改造。

(二)帮助罪犯矫正不良品行,提升道德水平。有相当一部分罪犯家庭观念淡薄、自私自利、狂妄自大、崇拜金钱万能、视法律为儿戏。在日常管理教育罪犯的过程中,民警引导他们围绕孝敬父母、尊老敬长、诚信守约、勤劳俭朴等教育主题,可以帮助罪犯矫正不良品行,提升道德水平。作为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弘扬美德,营造正气,鞭笞丑行,使罪犯置身于一种抑恶扬善的文化氛围中,自觉抵制不良言行,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

(三)帮助罪犯矫正其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仁、义、礼、智、信。”主张重义轻利、见利思义、诚实守信、乐善好施、见义勇为等。民警向罪犯灌输这些理念,能够引导他们消除对金钱的心理崇拜,引导他们关心社会、关心他人、诚实守信、见义勇为、乐于奉献。与此同时,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名言警句进行规劝、矫治罪犯也是教育改造的手段之一,让罪犯反复朗读,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涵的道理、智慧等触及他们的灵魂,并引导他们剖析自己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以及自己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道德沦丧的原因,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新找到自己的人生坐标,树立改造信心。

实践证明,在罪犯中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一项务本的决策,它建立在对监狱工作基本规律的准确把握和理性思考上,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入监狱的又一成效,在于它进一步提高了监狱民警的基本素质,使民警队伍的思想作风发生悄然变化,执法理念有了根本转变,充分认识到对罪犯的管理教育,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能自觉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注意克服简单粗暴的管教方法,注重启发引导和言传身教。民警言语教育与榜样作用的有效结合,对罪犯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从而促进了罪犯思想的根本转变。

三、今后进一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对策措施。

(一)做好狱本课程研发编写工作。无米难为炊。在罪犯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目前最棘手的就是没有现成的、系统化的、贴合监狱实际的教材。虽然现在市场上为迎合读者口味,关于国学解读的图书随处可见,品种繁多,数不胜数,但质量参差不齐,解读角度五花八门,能直接为监狱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借鉴使用的几乎没有。所以,要系统有效地搞好罪犯传统文化教育,首先必须集中力量组织编写一套高质量的罪犯传统文化教育教材。明确教育主题,把仁、义、礼、智、信、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机地统一到教材之中,使教材内容贴近罪犯思想实际、贴近罪犯生活实际、贴近罪犯改造实际。

(二)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一是监区教学一定要按监狱教学安排进行,杜绝教学随意性和散漫性。二是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民警教师应不断进行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罪犯的思想状况,以增强传统文化教育的针对性。三是要重视民警教师的师资队伍建设。民警教师的道德水平和精神面貌至关重要,教师应不断加强自身的综合知识积累与理论学习,建设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师德高尚、素质优秀和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三)坚持“四个结合”,多渠道促进传统文化教育。

1、与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全体罪犯必须认真学习《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养成遵规守纪的习惯,逐渐由“他律”向“自律”过渡。教育罪犯自觉抵制狱内不良风气,杜绝不讲礼貌、行为松散、生活陋习、混刑度日等现象,不断提高罪犯的文明素质和道德素养。

2、与其他各类教育活动相结合。传统文化教育不能“单打一”,更不能单靠课堂说教,需要和其他各类教育进行整合。通过专题讲座、名著导读、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等活动来丰富罪犯的改造生活,寓教于乐,强化罪犯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义务感,使罪犯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提高道德水平。

3、与道德实践活动相结合。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中,不但要求罪犯了解传统文化教育的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能够在了解之后,努力进行实践,并逐步内化为良好的道德品行。因此,在传统文化教育中,努力让罪犯参与道德实践活动,在“体验性原则”的指导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到保护环境,大到关心孤老。例如:罪犯中有很多人忧郁沉默、家庭破裂、身残多病,可以提倡关爱精神,用罪犯去包容、去解开、去融化那一颗颗残缺的心灵,从实践中活动获得宝贵的精神体验和收获。

4、与教育环境相结合。环境对于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是潜移默化和无形的。可以在教学楼、监舍、监院悬挂历史名人、传统文化名人的肖像和功绩。监区要做好宣传,使罪犯不但对这些人物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对他们所代表的那种美德精神有更进一步理解。同时,利用板报、书法、绘画、剪纸等形式表达热爱祖国,热爱祖国文化,热爱中华传统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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