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情(empathy)是一个心理学术语,被人本主义心理咨询家认为影响咨询进程和效果的最关键的咨询特质,它出自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关于心理治疗的一个重要理念,共情有多种中文译法玉,比如:共情、投情、神入、同感心、同理心、通情达理、设身处地等等,按照罗杰斯的观点,共情是指体验别人内心世界的能力。在个别谈话教育中,共情指的是矫正工作者运用沟通技巧,准确全面地理解、感受、体验、把握并反馈服刑人员的感受、体验、情绪、情感等心理和思想的一种技能。那么,在个别谈话教育中,如何运用好共情艺术?笔者谈谈几点意见,以求共勉。
一、做好沟通 了解情况
矫正工作者与服刑人员要形成共同的感情,首先要沟通,要了解,要倾听服刑人员的想法和意见,才能找出相应的问题,激发服刑人员积极参与矫正。服刑人员因为其身份特殊,往往不愿或不敢向矫正工作者表达自己的真实观念和想法,如果不注意加强沟通,不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是无法做到共情的。
在沟通中要做到
一是矫正工作者要认真倾听。倾听是指全身心地聆听对方的表达,既要听取其口语表达的内容,还要观察非语言的行为,如动作、表情、声音语调(音量的大小、语音的高低、音速的快慢等),还需要有适当的反应,表示听了并且听懂了。尤如处理服刑人员之间的磨擦,由于受到各种情绪因素的影响,很难通过言行举止的表面现象,简单地判断和推理。矫正工作人员先要注意倾听服刑人员的诉说,在听的过程中,要全神贯注,不打断对方的讲话,让服刑人员有发表意见和介绍情况的机会,同时,不做价值判断,不轻易下结论,努力体验他的感受,后才给予语言和非语言信息的反馈。只有这样,服刑人员才会感受到你是尊重他,理解他,同情他,他才坦然从容地与你交流,这样,就会达到教育的目的。
二是给服刑人员发泄的空间。以前我们认为服刑人员应该无条件服从管理,不允许有任何的不满。但是,关押在高墙电网下的服刑人员,心理上往往具有自闭情绪,他们往往会把自己的苦恼、心事和秘密隐藏起来,不愿意对家长或监狱人民警察说,只是遇到自己无法解释和解决不了的问题时,才需要找人诉说、请教和指点。在没有建立沟通机制的情况下,服刑人员的不满心理积聚到一定程度,往往通过监规监纪、消极抗工等形式来表达。这样的举动不管是对于服刑人员的矫正,还是对于监狱管理都是很大的损失或破坏。因此,作为监狱人民警察,要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接受服刑人员的抱怨,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服刑人员,同时,要尽量了解抱怨的起因,用心去考虑,然后对症下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这样才能完善监狱管理。
三是创造多样的交流方式。“能够使员工时时刻刻感受到管理者的存在,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就是开展随时性的不同层次间的非正式沟通,使他们感觉是为一个很有人情味的企业工作,管理者关心他们,并了解他们。”(注释:艾理生编著:《赢在激励:实现有效激励的17个黄金法则》,地震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同样,矫正工作者在与服刑人员正式谈话时,服刑人员有所保留。而采取经常性的非正式谈话,如不定时的谈心,在轻松、自由的环境中采取拉家常式的谈话方式,谈服刑人员的爱好、兴趣以及所关心的问题,尽力消除服刑人员的紧张、恐惧心理和对立情绪,先密切情感联系、缩短心理距离,然后才逐渐把话题引向正题,从而引入解决谈话要解决的问题,实现服刑人员与矫正工作者之间畅通无阻的交流,把握服刑人员的真实思想,从而达到谈话目的。
二、换位思考,善意表达。
现代心理学认为:共情是一种对他人情绪、情感的感知体验,也是一种能充分分享他人情感,对他人处境感同身受,又能客观理解、认识、分析他人情感的能力。那么在个别谈话教育中,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换位思考,善意表达,即矫正工作者要走出自己的参照框架,与服刑人员站在同一个位置,充分考虑他们当时的环境、情境、特定的条件,充分考虑他们的认知水平、人格特质、思维特点、情绪情感的变化等,尽量用他们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世界,用他们的心境来容纳周围的空间、用他们的心态来揣摩周围的事物,从善意的角度去理解服刑人员,来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努力为他们寻找问题的合理性,让他们体味到你所表达的内容,在换位思考和交流中让服刑人员反思,与服刑人员形成共同的感情。在换位思考中,矫正工作者必要时还要验证自己是否做到了共情,如提醒自己:“自己是否能感受到当时的情境?是否走进当时服刑人员地情感世界?是否摆脱了自己的种种成见,各种思维习惯?是否能不受或者少受自己的种种观念和价值的影响?”“我是否太主观武断、是否没有让服刑人员充分表达就妄下判断和评价?”“我对服刑人员是否有开放接纳理解的态度?”“我是否做到了设身处地地进入到服刑人员的内心世界中去?”等尝试性、探索性的语气来表达,让服刑人员检验并做出修正。
三、因材施教,对症下药。
服刑人员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的活生生的人。从表面上看,服刑人员之间似乎不大,都是触犯国家刑法,被判了刑的人,但实际上,每个服刑人员才有自己的独特的、与众不同的一面,他们对事情的看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因此,在个别谈话教育中,矫正工作者与服刑人员交流,在做出共情的反应时,就要因人而异,体现差异性、针对性、有效性。要清楚服刑人员的过去和现在、成长的家庭生活环境和经常接触的各种人和事、平常表现在外的优缺点和特长、努力透悉他们的内心世界包括他们的苦恼和忧愁,然后根据不同的特点,对症下药,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才达到目的。此外,共情要适时适度,不宜在会谈中随便插入,否则容易破坏情绪。共情反应的程度应与服刑人员的问题程度、感受程度相适应。过度会使人感到小题大做,不足会让人感到理解不够。
四、能进能出,恰到好处。
“共情是指体验求助者的内心‘如同’体验自己的内心,但永远不能变成‘就是’,这是共情的真谛”。(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61页),在与服刑人员交流的过程中,最容易出现不恰当的两种两种现象:一是不能走进服刑人员的内心、难以体验其真实的情感反应,总是以自己的标准来揣摩、理解、衡量、判断、指导、甚至是指责、讽刺、挖苦、批评等,与服刑人员仿佛在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里;二是完全丧失了自己的立场,忘记了自己的角色,被服刑人员的情绪、情感、思想同化;有的被服刑人员搞得悲悲凄凄、眼泪汪汪;有的完全丧失了谈话的主动权,不能控制方向,被服刑人员牵着鼻子走。特别是异性间建立咨询关系后,如果角色把握不当,情的过度沟通有时还会使咨询关系中产生不应有的内容,破坏正常的咨询关系。所以正常的咨询关系的主干应当是理,而不是情。情必须在理的限制下才能发挥积极作用。矫正工作者表达共情,走进服刑人员的内心不是目的,仅仅是一个途径、一种手段。因此,矫正工作者在表达共情时,一定不能失去客观性,失去主动性,失去共情的最根本的目的,要能进能出,出入自如,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