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白象司法所首例因社区矫正人员违反规定,对其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人员木某,因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罚金人民币15万元。2012年10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2)浙金刑执字第6085号,对犯罪木某给予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2012年10月26日起至2013年10月24日止。2013年2月27日早上8:40左右,未能电话联系上参加社区矫正点验训诫暨学习教育会;经我所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志愿者一同排查,2013年2月27日下午14:10左右,得知2013年2月26日,因赌博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行政拘留五日(温鹿公决字〔2013〕第562号)的处罚。我所第一时间向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做出案件情况说明,并提请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建议。
3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木某撤销假释,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