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单县检察院牵头建立社区矫正联络员制度

时间:2013-05-06信息来源:检查日报作者:

检查日报讯(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王圣礼 帅敬如)山东省单县检察院近日牵头该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建立了社区矫正联络员制度。该制度规定由各部门确定一名人员作为部门联络员,公安局、司法局在每个派出所、司法所选择一名精通业务的人员作为该所联络员,负责部门间社区矫正工作的沟通与联络,加强各社区矫正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克服社区矫正信息不畅的弊端,防止发生脱管漏管现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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