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更大成效,加强全监民警、职工思想道德建设,近日,福建省榕城监狱根据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小组《关于省直机关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意见》(闽直文明〔2013〕9号)要求,结合本监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要求全监民警、职工要采取五项举措,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开展民警道德教育活动。要把单位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向广大民警、职工开展诚信教育和公德教育,邀请专家学者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举办道德讲座、巡回演讲和公益论坛,以现身说法和典型示范引导,让民警、职工在思想上明白道理和自我修身。
二是开展道德问题自查巡查。各机关科室等单位要列出本单位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力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要强化社会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及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定期巡查,通过外力查找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开展道德问题治理活动。要不断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规劝、警示惩戒,引导人们恪守公德。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严管重罚,大力整治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把教育治理活动与行风政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开展好实施文明引导活动。要重点实施好四项行动:一是“文明餐桌行动”,历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铺张浪费,引导民警、职工就餐剩饭菜。二是“文明交通行动”,引导民警、职工行路驾车不闯红灯,相互礼让。三是“文明旅游行动”,引导民警、职工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环境。四是“网络文明行动”,引导民警、职工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
五是开展道德建设树评活动。要结合做好评选推荐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工作,弘扬正风正气。同时要选树一批道德典型,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激励广大民警、职工知荣辱、讲文明、学先进、做好人。要结合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导广大民警、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修身立德、勤政廉政,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用道德实践提升文明水平,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要及时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社会舆论反映,引导人们评议道德现象,并进行阶段性评估分析。
榕城监狱政治处:林伙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