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渡监狱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责任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警察队伍“零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广西中渡监狱在深入推进“平安监狱、文化监狱和法治监狱”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过程中,把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特别是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方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推进监狱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为实现“零违法违纪”目标,监狱建立以下机制。
一是建立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机制。以易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为切入点,认真开展“风险排查、措施防控、督查落实、评估优化”等工作。
二是建立防范机制。通过开展教育在先、制度制约、监督及时的方式,使保护、监督警察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警察执法安全。
三是建立查找重点岗位风险评估机制。重点对工程建设、监狱执法以及管理人、财、物等具有决策权、罪犯考核权和业务处置权的关键岗位的警察。依据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反腐倡廉建设相关规定以及腐败行为发生的几率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由高到低确定一、二、三级廉政风险,并根据廉政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等级。
四是建立防控岗位廉政风险机制。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过程中,注重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为提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效果,监狱还在全体警察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活动。
(中渡监狱宣教科 陈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