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9日上午,江西省财政厅、司法厅来我局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和生活补助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检查工作。
检查组工作人员首先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王贵菊就我县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和生活补助经费支出情况所作的的专题汇报。王局长说,自江西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13〕4号),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好各项迎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永修县司法局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和生活补助经费项目工作小组。二是严格按照评价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准备和上报各项数据、材料。三是召开接送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进行自我评价,收集刑释解教人员关于接送工作和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工作人员随后抽查了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材料,翻阅相关资金发放台帐,了解资金管理制度。对我局关于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和生活补助经费支出资金管理工作做了充分肯定,指出我局做到了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希望我局在做好资金规范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体现社会的关爱,增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有效预防因生活无着落引起的重新犯罪,使他们能够早日安心生产生活,自食其力,创业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