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三化”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时间:2013-05-18信息来源:司法部作者:

 一是建立完善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全省首个《社区矫正工作者行为守则》,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意见》,抓好审前调查、收监执行、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实现“无缝对接”。建立完善再犯罪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建立等级分类施矫方式,着力加强“严管级”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中心内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矫正制度、矫正程序上墙,矫正动态栏清晰、详细。

二是加强技防创新,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有社区矫正电子化指挥中心,配有电子监控屏,定位人员动态路线图清晰可查。提升GPS、LBS电子定位监控准确率,现定位4816人,定位准确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完成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逐步启用指纹报到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设置“电子围墙”,实现信息化管控。

三是整合优化资源,推进集约化建设。把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行政其他职能进行资源整合,或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动配合。全市现有专职社区219人,已投入资金360万,玉环、天台县均已建立,椒江区正在筹建中。比如,天台县将社区矫正中心与调解中心、司法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整合优化,还与天台县检察院联合成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办公室,拥有独立大楼,发挥规模效应,有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玉环县将社区矫正中心与法制教育中心进行整合,建有阳光之家,拥有30亩文旦种植劳动基地,有效解决了无家可归、无工可务等社区矫正矫正对象的生活之忧,有效发挥“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管控模式。(台州市矫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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