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验收组一行7人对桂林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通过验收,考核组认为,桂林监狱接受创建试点任务后,能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心理矫治工作及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认真研究,积极谋划,制定了《监狱心理矫治工作试点方案》,建立健全心理矫治组织机构和三级网络,十分重视心理咨询队伍建设,精心挑选、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加大资金投入,划拨专用场地,建立了专职心理咨询办公室、预约候诊室、心理测试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以及心理治疗室等心理矫治功能室等,相应的软件、硬件设施设备功能齐全,各种心理矫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整体环境的装修设计符合心理矫治工作的要求,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新收押罪犯、临释罪犯和重控罪犯的心理测试率达100%,积极开展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强化对罪犯的心理包机干预,积极推进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社会化。综合各项考核指标,桂林监狱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考评验收,并被授予“广西监狱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示范单位”。
这一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桂林监狱党委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高度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桂林监狱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巩固成果,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建设全心理矫治各项工作,并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深入发展,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方洁萍
单位:桂林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