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月来,蓬安县司法局兴旺司法所“三举措”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工作。
完善解矫手续,开展解矫教育。该所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在矫正对象期满前一个月,积极指导解矫对象写好书面总结,根据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报县司法局审批。同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解矫对象进行解矫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再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在矫正期满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建立解矫档案,衔接安置帮教。该所在矫正对象解矫后,建立个人解矫档案,一人一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存,档案内容包括: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矫正期间表现情况等,确保矫正对象的矫正信息有据可查。并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指定帮教责任人,开展帮教,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定期进行回访,建立长效机制。该所干警负责定期对解矫人员进行回访。回访工作有利于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更有利于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防止矫正对象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