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监狱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聚焦教育改造工作主业,加快推进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围绕“巩固、深化、提高”工作基调,切实采取措施,有力推动教育改造工作转型发展,罪犯教育改造能级不断提高。
一、夯实基础,强化教育改造工作规范化管理
一是全面推行“5+1+1”教育改造模式。市监狱管理局明确“全员参加、全时教育、全程管理”要求,保证罪犯集中课堂教育时间,规范运行机制,罪犯参加教育的积极性和考试合格率明显提高。二是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制度体系。通过开展监狱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建立起以《教育改造工作管理办法》、《罪犯出监教育工作规定》和《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等若干个配套制度为框架的制度体系。通过明确工作要求、措施、责任,规范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考核标准,强化过程督导,保证教育改造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三是大力推进教育场所设施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建设配备标准,加快推进教育场所设施新建改造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改造工作保障水平。
二、深化机制,构建罪犯“三段”改造一体化格局
一是狠抓改造源头,纯化新收功能。以纯化新收教育功能为突破,调整新收犯监狱职能,探索建立符合新收特点、满足新收需求的“2+2”新收集训模式。通过系统设计新收教育规划、细化教育流程与标准、精心打造专业化师资队伍、确立行为养成基本要素等,凸显入监评估“门诊”功能。二是推动个别化矫治,增强教育针对性。从罪犯的个体调查和制订矫治方案,到矫治方案的实施和过程管理,再到矫治方案的执行评估,初步形成覆盖罪犯新收、常押和出监三个阶段的个别化矫治工作体系,有效整合监狱教育、管理、劳动、卫生等职能,构建推动“三段”改造规划工作平台建设。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出监职能。建立出监教育“示范点”,明确出监教育为监狱工作的“质检部”、罪犯改造的“康复部”的功能定位,探索出监教育新路径,丰富出监教育工作内涵,建成涵盖罪犯收押、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安置帮教、综合评估的“收、管、教、帮、评”五项工作机制,打造具有上海特色的出监教育工作模式。
三、注重延伸,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水平
一是积极运用社会力量,拓宽与社会的联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各界建立合作关系,拓展罪犯的教育、帮教、心理矫治、法律服务等社会工作面。加强教材体系建设,精心编制法制教育、认罪悔罪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入监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等教育大纲,邀请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等专家授课,并委托专业公司拍摄制作成视频教材。开辟罪犯文化教育社会化新途径。2012年7月,市监狱管理局与上海开放大学合作办学设立普晟分校,将远程学历教育引入大墙。加强社会帮教衔接,发展壮大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帮教工作机制,将社会帮教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强调社会考核、认证,凸现社会标准、要求。将罪犯普法教育纳入市民普法教育范围,罪犯文化教育纳入社会成人教育体系,罪犯技能培训纳入社会再就业培训轨道,列入市劳动保障部门培训网络,罪犯教育培训更加符合社会标准和需求。
四、提升能力,增强民警教育改造专业化素质
一是强化实务培训和师资培育。深化教育培训机制,扎实开展教育改造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一线民警教育改造“五项技能”。加大民警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工作力度。二是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局首席个别教育能手、优秀教师、典型个案的评选活动,挖掘了“胡水清工作室”和“老徐工作室”等先进典型,为教育改造工作队伍树立榜样。组织研究教育改造专业人才分类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明确教育改造专业人才量化评价标准,为打开队伍专业化的发展通道和解决队伍的动力机制作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