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姜屯司法所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三项措施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判前社会调查工作,确保判前社会调查工作无缝衔接。
一、组织人员确保调查及时。姜屯司法所根据所委托的不同的调查函及时组织人员落实判前调查工作。安排至少两名干警走访调查,互相监督,对被评估人的社会环境进行走访调查,形成调查结论并及时上报。
二、规定内容确保调查详实。按照规定的调查内容,在拟矫正人员所在的村委会、单位、家庭等进行广泛调查,并与公安机关合作,征求派出所对被评估人重新犯罪的可能性的看法意见,对拟矫正人员适用非监禁刑的条件进行综合调查分析,确保调查内容客观真实。
三、按时归档确保调查公正。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对当次的社会调查材料均存档备案,并要求所有参与的干警对当次评估调查内容要严格保密,确保调查意见客观公正。
姜屯司法所通过三项措施,对拟矫正人员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进行评估,就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建议,形成材料及时提交法院或监狱,确保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今年以来,姜屯司法所受委托办理的判前社会调查已有8件,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