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东孚司法所“六注重”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3-06-07信息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作者:

中国普法创新网2013年6月7日讯    通讯员邱武勇报道     今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司法所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疏导,以更加健全的制度和人性化管理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注重做好服刑人员的心理疏导。定期组织服刑人员参加各类心理辅导教育,工作中对服刑人员出现的情绪波动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教育与个别谈话疏导。 
    二是注重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思想改造。将服刑人员的思想改造作为工作的根本,通过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案例警示,使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及矫正期满后能真正敬畏法律的权威、做到遵纪守法,最大限度地避免重新犯罪。 
    三是注重做好对服刑人员的分类管理。按照《厦门市海沧区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服刑人员的风险评估测评,对服刑人员的严、宽、普等各个管理阶段,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四是注重加强对服刑人员的监管。由专人负责监控“手机定位”系统,一发现服刑人员未及时开机、不在监管区域等行为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通过村级组织的反馈,及时了解、掌握服刑人员的行踪。 
    五是注重对服刑人员的人性化管理。在不违反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服刑人员的劳动、教育等矫正活动,采取灵活的方式,体现对服刑人员的人性化关怀,使服刑人员真实地感受到司法所对他们的关心,自觉地接受好矫正。 
    六是注重做好矫正工作的证据保全。通过摄像、录音等手段,对矫正工作中的走访、劳动、教育等活动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并将其作为对服刑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东孚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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