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结“正能量”提升教育矫治质量

时间:2013-06-09信息来源:山西省临汾劳教所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实现‘中国梦’是中华民族最大的希望,实现‘中国梦’需要聚合更多的正能量。何谓‘正能量’?社会生活中的正能量指的是一切予人向上和希望、促使人不断追求、让生活变得圆满幸福的动力和感情。‘正能量’这三个字,充满象征意义,与我们的情感紧紧相系,表达着我们的渴望,我们的期待。”当前,劳教制度面临改革之机,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特殊场所,如何发掘、创造、聚集正能量,引导帮助强戒人员控制减少自身的“负能量”,集结向上的力量,使其身心和社会功能逐渐康复,无疑是戒毒场所和广大民警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也是全面提升教育矫治质量,维护场所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正能量”的内涵

英国心理学家理查德・怀斯曼在专著《正能量》中,将人体比作一个能量场,通过激发内在潜能,可以使人表现出一个新的自我,从而更加自信、更加充满活力。因此“正能量”是一种积极心理学,指的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激发人们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拥有积极心态,调整良好情绪。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身上都有正、负两种能量,如果“正能量”占主导,他就会用成长的心态积极工作、行动,积累知识,挖掘自己的正能量,感染周围人;如果“负能量”占主导,则表现出与正能量相反的情形。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部分人,他们身上的“正能量”很强很大,不管在何种情况下,总是那么积极那么乐观,表现出“极强的活力、精力充沛、兴奋、热情、全神贯注、多姿多采、正面挑战、内外合一、自我提升、提升他人”的特点,他们具有很强很大的影响力,让人倍感羡慕,并被深深吸引,同时也希望自己成为那样的人;但也有一部分人,对现实表现出“负面的低能量”,即对任何事或人表现出怨恨、后悔、内疚、嫉妒、自卑、绝望、挫败、羞耻、尴尬、责怪”等特征,还有少数人则表现出“愤怒、怀疑、沮丧、担忧、急躁、压力、负面的挑战、所遭遇的都是问题”等特点。

我们强戒场所也是一个大“能量”场,绝大多数民警都是具有“正能量”的人,而绝大多数强戒人员则暂时以“负能量”为主。因此民警要充分大胆运用自身“正能量”,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言行,去激发强戒人员身上仅有的低“正能量”,引导、帮助、影响强戒人员逐渐缩小和减少身上暂时的大于“正能量”的“负能量”,帮助他们转化所表现出来的消极悲观的心态与言行,最终走向人生正途,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人。

二、强戒人员“负能量”的表现

强戒人员作为特殊群体,大多是社会生活的失败者,其除了吸毒这一典型特质外,大多在心理、行为、法制观念等方面存在问题。因此根据多年的戒治实践,强戒人员的“正能量”普遍小于“负能量”,其中多数人身上“负能量”占据主导地位,并有着特殊的表现形式。

1、错误的认知。许多强戒人员对毒品的严重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毒品对健康的危害并没有官方宣传的那么可怕,念念不忘毒品带来的异常欣快感,甚至误以为毒品能治病,而对毒品导致自身病变看得不清;也有些强戒人员将使用毒品看作是高级享受,是身份的体现,是交朋结友的交际手段,正是这些错误的价值取向,致使其“负能量”占主导,对戒断毒瘾没有信心。

2、性格的缺陷。强戒人员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身上往往存在着各种问题,加之部分强戒人员因稽延性症状影响容易形成各种不良心理,许多人在性格上表现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做事易冲动、易激惹、多疑、偏执、消极、孤独、忧郁、自卑、矛盾等复杂心理,在遭遇挫折时,大多缺乏应对能力,稍有不顺或不如意,便意志消沉,继而自暴自弃。这些性格方面的负性因素很容易影响场所戒治和谐,也容易导致其回归社会后复吸而走向自我毁灭。

3、情感的淡漠。强戒人员大多因追求自我享乐和刺激而吸毒,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坏婚姻、家庭、亲情,因此多数与家人的关系紧张,导致家庭冲突严重、亲情冷漠、责任感缺失;加之自身性格缺陷往往在人际交往中容易与他人产生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常常使强戒人员心灰意懒,对前途丧失信心,对任何事物都漠不关心,满不在乎。这些情形不利于日常矫治,更不利于场所的安全稳定。

4、行为的异常。由于长时间的吸毒,导致多数强戒人员神经错乱,各种异常心理明显,甚至引发病变,造成人格障碍,导致其行为表现异于常人。表现为经常违反所规队纪、躲避劳动、顶撞民警、不服管教、脾气暴躁,甚至拉帮结派、争强好斗、自伤自残等,表现出反社会性的行为特征,这些都为“四防”事故埋下隐患。

二、激发强戒人员“正能量”的方法

发掘、创造、聚集“正能量”,是戒毒场所和广大管教民警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每位民警都应为之积极努力,那么如何去激发强戒人员的“正能量”呢?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巧借入所教育激发“正能量”。强戒人员刚入所时,与社会隔离,与毒品隔绝,面对全新的封闭式的管理环境,必然会带来生理和心理方面的重大变化,往往情绪上会出现恐惧、压抑、自卑等负面反应,行为上则大多仍保留有“懒、散、拖、赖”等不良习性。此时民警应紧紧抓住这一特殊而重要的时机,对其进行所规所纪、身份意识、行为规范等教育,同时应注意多谈心,加强心理疏导,发现其闪光点,最大限度地缩减“负能量”的影响,激发其以积极的心态接受教育矫治,尽快适应场所戒治新生活。

2、强化实践锻炼激发“正能量”。一是加强身体锻炼,促进生理康复。通过队列训练、康复器材训练、健身操、太极拳、气功等,帮助戒毒人员恢复体能,增强体质,磨练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二是注重技能培训,重树生活信心。经多方调查表明,导致强戒人员复吸的主要原因,是其回归后就业困难,缺乏就业谋生的能力,生活空虚而致。因此戒毒场所应选择适宜的生产项目,创设适宜的劳动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报酬,实现基本的劳动保障,让强戒人员在习艺与劳动中矫治恶习,掌握一技之长,体验劳动乐趣,激发职业潜能,增强就业谋生能力。

3、利用亲情感召激发“正能量”。强戒人员在毒瘾的作用下,虽有人格障碍,但大多人性并未泯灭。在其孤独、彷徨、渴望关心和温暖的时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情感教育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学员收到家信,拨打亲情电话,家属探视时,民警要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并争取家属做好帮教工作,利用亲情的力量促其悔悟,唤醒责任感、感恩心;又如在学员恋爱、婚姻遭受挫折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学员往往思想压力很大,处于极度的悲伤痛苦之中,此时民警应及时准确把握信息,给予关心、温暖和帮助,激发其树立自信,战胜困难和挫折。

4、培植文化氛围激发“正能量”。文化是一种软实力,积极、健康、向上的所区文化氛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创造浓郁的“正能量”氛围。一是建设禁毒文化墙、传统文化长廊、文化活动室等,在训练场、食堂、教室、宿舍、橱窗等处设置格言警句,悬挂张贴励志标语,在院落、草坪、路灯等处设置文化石、雕塑、人文景观,营造生动活泼、张驰有序的“正能量”氛围。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发“正能量”。每逢春节、清明节、中秋节、“6.26”国际禁毒日等重大节点,组织开展文艺汇演、征文、演讲、文体活动等,交流戒治体会,激发戒毒信念,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创造、传递、聚集“正能量”源,辐射戒毒学员群体。三是利用社会资源集结“正能量”,形成帮教常态机制。如定期邀请专家举办心理健康、戒毒疗法讲座等;组织开展拓展训练、拒毒和防复吸训练;在特定的场所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戒毒学员家属、戒毒成功人士等来所座谈交流、亲情帮教、现身说法,形成和构建起相互包容、相互谅解、相互支持的良好戒治氛围,使强戒人员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来自民警、家人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反思自己又有何理由不迷途知返呢?

5、引导自我教育激发“正能量”。一是努力培养正确人生信念。从爱心、责任、诚信、感恩等意识入手,通过一些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心理剧表演、主题讨论等形式,引导追求正确的人生价值,做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努力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学会珍惜,懂得付出。二是教会强戒人员学会自我调控。民警在对强戒人员进行训练、管理、教育、习艺等戒治活动时,要多帮助强戒人员点燃戒治希望,鼓励他们弃恶向善,以自身的阳光品质去感化学员。教会学员在面对生活的不如意而抱怨、愤怒、怨恨时,先要想想自己将要说的话、将要做的事,是正向还负向?帮助他们树立“改变源于内心”的理念,及时调整自我,调整心态,传递心底的善意,逐渐消减自身“负能量”,开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