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黄岩区开展“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审前社会调查活动

时间:2013-06-13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黄岩司法局针对当前审前社会调查社会透明度不够、公众认知度不高等实际情况,创新审前社会调查机制,首推“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审前社会调查”探索和实践活动,即邀请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审前调查的台账审核、评审会旁听和结果监督。
  一是参与调查,监督形式。在审前调查“谈、访、看、查、测、评”六个环节中,完成前五个环节后,形成台账,邀请辖区内的2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案卷调阅和台账的审核。监督审前调查是否坚持双人调查办案、回避原则和一线走访;监督调查评估时是否全面走访调查对象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居住地基层组织和公安部门等;监督调查具体事项时,是否全面了解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时表现和社会交往情况及帮教条件。
  二是参与评审,监督内容。在审前调查最后一个环节“评”中,汇总调查对象婚姻状况、经济状况、成长经历、生活环境、社会表现、社会评价、社区监管条件等内容后,由乡镇街道审前调查领导小组、辖区派出所片警、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所在村居(社区)干部、司法所司法干警组成评审小组,并邀请2名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出席评审会,监督评审小组的评议过程是否尊重调查结果,是否公平公正。
  三是参与结论,监督结果。在调查报告形成后,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监督调查结果,具体监督调查报告是否通过实地核察和全面调查,对调查对象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进行充分论证,对其矫正风险与环境进行综合评判,对其是否适用缓刑或者假释提出建议,监督结果是否经过投票表决,是否尊重评审会成员意见建议等。
  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审前调查,进一步完善了审前调查体系建设,提高了审前社会调查的公开度,为审前调查出具客观、公平、准确的综合评估意见提供了更高的监督保障,更加有效地保障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按照该工作规范,该局今年已邀请了该区12名党代表,22名人大代表和19名政协委员分别参与了25件审前社会调查。被法院和监狱采纳25件,采纳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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