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内蒙古包头监狱,对包头监狱10例假释案件及部分减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监狱部分民警、40多名服刑人员、部分服刑人员家属、部分媒体记者等进行了旁听。这是内蒙古包头监狱第二次邀请中级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对减刑、假释案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步入森严的高墙内,一幅“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牌匾赫然映入记者眼帘,若不是森严的高墙和电网,记者还以为是在法院庭审现场。“�”的一声,法官敲响了法槌,庭审开始。上午9点钟,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随着一声1名审判长、2名审判员步入审判庭,随后,刑罚执行机关包头监狱、执法监督机关内蒙古小黑河地区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各就其位。
“现在,进行法庭询问:罪犯徐XX,你被假释以后有何经济来源……”
“我在包头监狱服刑期间,学会了服装服装设计和服装流水线加工技术,假释以后,我开了一个窗帘专卖店,我将自食其力,靠自己的能力和辛勤劳动谋生,我保证不再做危害社会和家庭的事儿了……”
“下面,请检察机关宣布监督意见”……
“下面,进行法制教育……”
开庭前,法官告知被审理案件罪犯庭审现场的提出回避、指证、陈述等相关权利及义务。法庭调查中,包头监狱法制科科长刘天宇、副科长王红亮代表包头监狱分别对拟提请假释和减刑的20名罪犯提出了假释和减刑意见并当庭宣读并提交了罪犯假释、减刑必须具备的各类法律文书材料,随后,审判员对庭审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及假释后是否有生活来源等问题进行了询问。法律监督机关,针对当庭审理情况提出了检察意见,并向法庭提交了《罪犯假释、减刑意见书》。最后,审判长分别对10名开庭审理的假释罪犯和10名拟减刑罪犯进行了集体法制教育。一场历时近三小时的假释、减刑庭审案件结束。
据了解,这是包头监狱建狱以来第二次邀请中级人民法院到监狱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此次拟报假释人员66人,拟提请减刑罪犯332人,减刑假释人员总数达398人。包头监狱是自治区监狱布局调整后的一所新建监狱,自成立以来,包头监狱致力于加强罪犯教育改造,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罪犯刑罚执行方面一步一个脚印,刑罚执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力求阳光透明,大力推行狱务公开,在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据法制科副科长王红亮同志介绍,2012年,包头监狱罪犯假释比率达到6.14%,近年来,包头监狱在做好罪犯假释减刑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需要做好罪犯对罪犯的思想、政治、文化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罪犯的包组民警除了知道罪犯的基本情况、家庭社会关系、犯罪事实、改造表现等情况外,监狱民警还需要掌握罪犯的心理状况。
每一名罪犯庭审现场可能只有短短的十几分钟,可之前的工作却是相当的繁琐。我们需要做好罪犯危险程度的评估、安全排查、记功材料审核、复核等各项工作,对于假释的罪犯而言,除了做好相关法律文书材料外,还需要跟罪犯所在地区的司法部门取得联系,庭审现场看到的只是我们执法工作的一个角落而已。在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系统来说,罪犯假释率名列前茅,在全国范围而言,罪犯假释率也属于超前。近年来,包头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曾受到监狱管理局及有关领导的首肯。
记者了解到,包头监狱将继续严格落实司法部提出的“首要标准”,在做好罪犯减刑、假释等执法工作中,还要更加阳光、更加透明。包头监狱将在执法监督方面加大力度,主动邀请包头市人大、政协等委员进行执法监督。
通讯员:陈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