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认罪服法意识,深入剖析犯罪思想根源,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在缓刑期间改过自新,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临桂县司法局石祥云局长一行6人,于6月14日带领20名社区矫正人员到桂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桂林监狱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观看四监区罪犯劳动工场、一监区罪犯生活现场和桂林监狱罪犯行为规范管理电教片。
通过观看罪犯劳动现场,社区矫正人员更直接地了解了监狱的劳动改造,对劳动的价值观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劳动光荣、勤劳致富的思想。通过观看电教片,社区矫正人员充分了解了罪犯在监狱服刑中的日常行为规范,对规范化管理在培养罪犯遵纪守法意识中的作用有了新的认识。
随后的警示教育会上,桂林监狱政治处何华勇主任在给社区矫正人员讲话中指出,社区矫正是我国刑事制度的创新,是党在新时期顺应时代潮流的举措,也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同时告诫社区矫正人员要时刻牢记罪犯的特殊身份,端正社区矫正态度,珍惜在监狱外改造自我的机会,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加速自我改造,早日悔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石祥云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桂林监狱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了一次难得的警示教育机会,社区矫正人员要从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身上吸取教训,正确认识自我摆正身份,在监外执行中珍惜自由,杜绝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及时悬崖勒马,消除犯罪思想,避免沦落到被重新收审送进监狱中服刑。
此次警示教育达到了预期效果。社区矫正人员谢某某感叹地说:“到了高墙里,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自由,更能理解正在监狱服刑人员的改造艰辛……我要珍惜在社区矫正的机会,真诚矫正自已的思想和行为,早日成为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