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监狱狱内侦查基础工作,建立良好的狱内侦查工作秩序,提高狱内侦查工作水平,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根据桂狱通[2013]112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监开展狱内侦查工作规范检查评比活动。一是明确活动指导思想,即依据狱内侦查“预防为主、防破结合、及时发现、迅速破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防控、排查、研判、处置、领导责任“五项机制,不断夯实狱内侦查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狱内侦查工作制度,保证狱内侦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明确开展活动时间,即6月至12月;三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根据工作需要,监狱成立了以监狱长、政委为组长、分管改造、教育工作副监狱长为副组长、管教六科科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精心指挥,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深入发动,广泛参与。分别召开监狱、监区开展狱内侦查工作规范检查评比活动动员会,在警察中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着力营造活动氛围;五是加强培训,规范执法。组织全监警察学习《狱内侦查工作规范》,牢固树立严格、公正、科学、文明执法理念,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步骤,落实工作职责,实现工作行为规范化、管理流程程序化、工作质量标准化,最大限度地发挥狱内侦查工作的职能作用;六是制定狱内侦查工作规范检查评比细则,每季度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采取平时检查和集中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规范内容进行检查评比;七是严格评比,严格奖罚。监狱根据评比结果对获得名次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落实责任人限时整改,从而充分调动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教育改造科 蒙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