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监狱组织民警开展个人自查工作

时间:2013-07-05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自6月份以来,为让民警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根据师监狱局下发的“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法律意识和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教育实践的第二阶段活动安排,监狱纪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警结合近三年内本职岗位工作开展自查,特别要求监狱各级领导、业务对照《公务员法》、《监狱法》、个人岗位职责等相关党纪、政纪、法律规定进行逐一自查;重点对自己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是否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这正确、合理的使用手中的权力;是否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条件和程序办理收监、(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刑满释放等方面进行个人自查。要求个人自查情况要如实形成书面报告,并由本人签名后报现任领导审核,纪检部门备案。

7月份,监狱纪委将根据报备的个人自查情况,建立自查层级负责制,各单位(科室)向分管监狱领导报告自查情况,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自查情况,要在监狱形成层层负责制和报告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花桥监狱民警 李国斌 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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