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旧铺镇司法所分级管理社区矫正人员

时间:2013-07-09信息来源:淮安日报作者:

淮安日报讯 为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旧铺镇司法所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分级管理工作,不仅调动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积极性,而且有效地提升了社区矫正分类施教的监管水平。

依据《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根据矫正人员的入矫时间、犯罪类型、改造表现、再犯罪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将全部社区矫正人员分成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因人施矫。同时把个别谈话与集中学习、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贯穿于整个矫正过程中,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提升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水平。

目前,该所13名矫正对象都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时报到、按时参加教育和社区劳动,思想汇报及时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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