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申报、初评、考试、审核、,金陵监狱团委被团省委审定为第十五批“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创建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
“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是江苏团省委授予基层团委的综合性最高荣誉。创建活动在全省机关、市、县、乡镇街道、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基层团委中有重大影响力。成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标志着金陵监狱共青团工作已经达到了团省委对创建单位的各项申报要求。监狱团委将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以更加积极进取的姿态,努力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和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活跃青年民警文化创新活动,推进监狱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