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门诊输液病犯的治疗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我院针对影响门诊输液病犯护理安全的各种因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对策,提高护理质量,确保病犯输液安全。
一、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护士接到病房治疗单,首先要认真收集患犯的基本资料,详细询问患犯用药史、过敏史、家族史。核对患犯病历、治疗单与药物,有疑问的立即查找原因,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对已执行过的医嘱,在再实施前要认真询问用药后的反应,发现医嘱有疑问及时与医生联系。
二、实行签名,签时制:配药者执行完操作后在输液瓶上签名,执行静脉穿刺者不但要在输液瓶签上姓名、时间,还要在治疗单上签上姓名、时间。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查找责任者,另一方面可以查对出患犯因主观因素,提前或推迟的治疗,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双向核对姓名制:执行输液的护士核对患犯的姓名时,先叫患犯的姓名,无误后,再让患犯自己报出姓名或者用同犯等方式,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可防止患犯因听错姓名发生的差错事故。
四、使用门诊病犯输液牌号:避免患犯漏输液、多瓶液体连续输液。做到在输液卡上注明门诊输液牌号及几分之几字样(如:张三,门诊输液牌号为②,一共4瓶液体即:②1/4,②2/4,②3/4,②4/4),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五、针刺伤的预防:配药、拔针、肌注以及皮试时一定要精神高度集中,拔输液头皮针后先将针头朝下,然后再将拔出的头皮针刺入输液瓶塞内;肌注、皮试后将针头朝下分离,丢入利器盒;如要套针帽,应单手执行。
六、配药、接药差错的预防:配药必须专人(固定)配制,防止配药进行到一半去做其他的事情而引起配药差错。接药前如遇到患犯治疗单上的姓名不清晰时,必须与患犯或其同犯查对清楚后,再用记号笔重新填写清楚,转抄时,必须用正楷字写清姓名;如遇同名同姓时,应写清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服刑监区;接药时护士必须用手指输液瓶上的名字及门诊输液牌号给患犯或其同犯进行两人核对,同时,护士必须查对该药液瓶上的患犯姓名、门诊输液牌号是否与上一瓶药液的患犯姓名、门诊输液牌号相符。
七、空气栓塞的预防:输液前要排尽空气,输液时要加强巡视;加压输液时应有专人守护。
八、控制院感的发生: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止血带,使用的固定纸板用完后丢弃。操作结束后要洗手,疑似传染病的患者(如:肝炎,结核,水痘,麻疹等)必须单独隔离治疗。
九、患者投诉的预防:与患犯说话时态度要和蔼,声音要低,对于等候已久的患犯要耐心解释,学会运用礼貌用语(如:“对不起”、“谢谢”等),加强护患沟通,维持良好的护患关系,充分的尊重患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以取得患犯的信任。
十、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如青霉素与氨茶碱配伍,易导致青霉素失活、降效。青霉素与庆大霉素配伍,易导致庆大霉素失活、降效等。
十一、循环负担过重的预防:循环负担过重的原因是老人心肺功能不好,短时间内输入大量液体引起的肺水肿,左心衰,护士在穿刺成功后根据药物的原理和作用调整好滴速,并告知患犯和其同犯控制滴速的重要性。护士要加强输液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患犯或其同犯自行调节输液滴速。
十二、输液未完成即拔针的预防:护士在拔针前必须反复核对,在确定是最后一瓶输液后方可拔针。
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是门诊病犯输液治疗安全的保证,提高了护理质量,消除了输液治疗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提高了护理管理质量和病犯的满意度,确保了监管秩序的持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