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生命形态学矫正技术循证矫正方案设计

时间:2013-08-25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顾宏翔1,李伟2*

(1北京昌平中科心理研究所,北京012200;

2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呼和浩特010070)


摘要循证矫正,本意是“基于证据的矫正”,其核心是遵循研究证据进行矫正实践,强调罪犯改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把研究者的科研成果与矫正工作者的矫正实践结合起来,实现矫正实践的效益最大化。第二生命形态学矫正技术从犯罪的本源出发,通过修复罪犯在沟通过程中的不当沟通方式,帮助罪犯认识、学习合理的处事方式,化解罪犯的委屈、怨愤等不良情绪,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服刑心态和服务心态,从而实现矫正罪犯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关键词 第二生命形态学,循证矫正,方案设计

循证矫正,本意是“基于证据的矫正”,其核心是遵循研究证据进行矫正实践,强调罪犯改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把研究者的科研成果与矫正工作者的矫正实践结合起来,实现矫正实践的效益最大化。循证矫正是现代科学精神对矫正实践领域的渗透,为罪犯改造工作带来了一场方法论革命。目前,循证矫正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认可的罪犯改造新趋向[1]。为借鉴国外有益矫正理念和矫正实践方法,提高我国罪犯矫正质量,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顺利推进循证矫正工作在我国监狱的初探和开展,依据循证矫正工作要求和第二生命形态学矫正技术规范设计制作本工作方案。

第二生命形态学矫正技术是逻辑思维学家顾宏翔先生依据第二生命形态学理论,为评估和矫正罪犯设计制作的实用型技术。该技术涵盖了罪犯入狱阶段、住狱阶段、出狱阶段和社区矫正阶段的全过程,形成从罪犯进入监狱到社区矫正的完整的矫正模型和流程,符合我国循证矫正工作技术原则要求和工作原则要求。下面,我们主要谈谈第二生命形态学矫正技术在我国循证矫正工作中的方案设计。

一.证据来源和理论基础

第二生命形态学矫正技术认为,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与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服刑心态有直接关系。因为,监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所受外界的干扰较小。所以,他们有时间去反思和回忆。当他们把反思或回忆与改造环境相链接,所形成的心理行为表现我们称其为服刑心态。如果一个罪犯服刑心态好,他们会在反思和回忆的过程中进行悔过,从而降低他们在服刑期间的危险行为发生几率和他们出狱后的重新犯罪率。如果一个罪犯服刑心态不好,他们会在反思和回忆中更多的呈现自己所受到的委屈和不公正的对待,从而产生更多的仇视社会或报复他人心理,增加他们在服刑期间危险行为的发生几率和出狱后的重新犯罪率。

新入狱的罪犯和即将出狱的罪犯,在进入或面对新环境的转换过程中,存在对新环境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存在大量的对未知环境的主观理解和猜测。这些理解和猜测容易使他们形成虚拟想象,并且很难与已经面对或即将面对的客观环境形成有效对接,从而容易形成迷茫、无助、委屈和怨愤等不良心理情绪。这些不良情绪会干扰或破坏入狱罪犯在未来改造过程中良好服刑心态的形成,从而增加他们在监狱服刑期间的危险值。这些不良情绪也会干扰出狱罪犯,使他们形成对社会沟通环境的不理解,对家庭环境的猜测和疑虑,降低家庭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加社会仇视值和报复值,影响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罪犯在监狱服刑的三个阶段中,因为他们的心理情绪反应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所以,矫正目的和矫正方法也不完全相同。

二.适宜人群和工作方式

(一)适宜人群

在监狱服刑期间需要矫正的罪犯均为适用对象。可以根据罪犯犯罪类型、年龄特点、文化程度、处狱阶段分批、分类、分阶段实施开展。

(二)工作方式或方法

通过使用第二生命形态学矫正技术中的重新犯罪心理危险性评估法[2],可以找到形成罪犯逻辑思维损害的本质原因。因为这些本质原因都具有很强的对应性,所以,我们可以把原因相同的罪犯组成一组,针对共同的原因,采取集体引导的方式,帮助他们实现破损逻辑思维修复。

三.工作方案设计

(一)入狱阶段

入狱阶段指罪犯从入狱开始三个月内的服刑时间段。由于这一阶段是罪犯初次进入监狱环境,在环境转换过程中,容易形成虚拟想象和负性情绪积累,干扰或破坏他们在未来改造过程中良好服刑心态的形成,从而增加他们在监狱服刑期间的危险值。所以,入狱阶段矫正以帮助罪犯降低因环境转换而形成的虚拟想象值,减少或消除负性情绪积累,帮助他们更好的适应监狱改造环境,减少或避免不良服刑心态的产生,为以后改造过程中可以实现良好的服刑心态和矫正打下基础。

矫正工作方案如下:

1、行为改造表现评价。

2、心理学量表测试。

3、重新犯罪心理危险性评估。

4、根据测评结果给予技术引导,帮助罪犯找到不良情绪产生的原因,和掌握破损逻辑思维的修复方式。

5、健康公式测评和心理健康需求自我调节。

6、结合监狱实际引导罪犯修复不良行为。

7、心理适应性强化教育。

首先,通过行为改造表现评价、重新犯罪心理危险性评估和心理学量表测试,初步掌握罪犯的行为表现特点、心理健康水平、心理危险值和逻辑思维损坏原因,为制定矫正方案提供依据,为与矫正后测评结果形成对比,从而起到验证矫正效果的目的。其次,通过技术引导修复破损逻辑思维,降解负性情绪值,降低罪犯危险行为的发生几率,降低虚拟值,为建立良好的服刑心态奠定基础。第三,通过心理适应性强化教育,加强罪犯对监狱环境的适应,加强自控能力,加强自我判断能力,降低主观值,降低危险行为发生几率。

(二)住狱阶段

住狱阶段指入狱三个月后,出狱三个月前的服刑阶段。在此阶段中,主要帮助罪犯建立良好的服刑心态,降低现实危险值,为日后回归社会奠定基础,从而达到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

矫正工作方案如下:

1、非秩序沟通修复。

2、根本生存能力修复。

3、分析能力修复。

4、心理健康度调节。

5、外翻性思维的建立。

6、预防重新犯罪强化教育。

7、心理学量表测试、重新犯罪心理危险性评估、罪犯改造行为表现评价等。

首先,逻辑思维学家顾宏翔先生通过对罪犯和犯罪逻辑思维研究,发现非秩序沟通是引发犯罪的心理内部决定因素[3],这不仅表现在初犯上,同时也表现在累犯上。所以,通过对罪犯进行非秩序沟通修复,帮助罪犯认识不良情绪的产生原因和处理方式,从而帮助罪犯建立良好的服刑心态,化解狱内冲突,降低罪犯现实危险性。

其次,通过帮助罪犯认识、学习合理的处事方式,帮助他们客观、合理、有效的面对当前自身面临的问题和未来生活中所要面对的问题或事情,从而可以客观的认识世界、客观的分析事情,实现根本生存能力的提高,即而有效地控制自己不良情绪,正视自己的当前生活和未来的人生,认识、懂得自己在服刑期间和未来生活中应尽的责任。从而建立主动自觉改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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