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戒毒体系的确立,建立起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心理矫治、重返社会等许多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在新形势下,能否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得到教育矫治和挽救,直接关系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如何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成效,尤其是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和危机干预,笔者提出如下见解。
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特征的表现
笔者调查发现,许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陷入了吸毒、戒毒、复吸、再戒毒的恶性循环,明知受其害而不能自拔,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众叛亲离是多数戒毒人员的最真实写照。残酷的现实与毒品的诱惑、身心的损伤与亲情的沦丧,必然导致戒毒人员不同程度出现心理危机。在不同阶段、不同环境、不同的个体会有不同的表现。
(一)认知偏差。由于年轻、无知、好奇等因素,吸毒人员开始是抱着好玩或试一试的心态吸毒,在感受到了毒品对人体神经的麻醉刺激效应后,逐渐转变为追求短暂的刺激而主动吸毒,在不知不觉中吸食成瘾,为毒魔所控,成为毒品的奴隶。在认知上形成病理性的消极态度,主观意志色彩浓厚,是非不分,善恶不分,道德沦丧。
(二) 情感多变。吸毒成瘾,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送入强制隔离戒毒所之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常以悲观、抑郁、焦虑、紧张等情绪为主。但是随着环境的熟悉和适应,条件好一些的戒毒人员优越感凸显,好了伤疤忘了疼,条件差的戒毒人员破罐子破摔,常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三)意志反常。意志方面,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表现为两个极端:一方面,在寻找毒品时表现出病态的意志亢进、坚韧不拔;另一方面,在戒断毒品时表现出病理性的意志缺乏、自制力差,无法用自己的力量戒断毒瘾。
(四)心瘾重。所谓“心瘾”,就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于毒品的心理依赖胜过生理依赖,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受心灵深处的驱使,促使自身产生焦虑不安甚至痛苦、冲动等感觉,这种症状即所谓的“心瘾”。就这一问题,笔者对五十多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调查,他们普遍反映,由于吸食毒品能够给人带来莫名的快感,这种体验非常深刻。虽然他们在戒毒场所难以获得毒品,但一些特定因素可以唤起他们吸食毒品的情感记忆。调查中,大部分戒毒人员承认:在无法得到毒品时,对香烟的依赖心理特别重,通过吸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感受到吸毒的快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香烟的依赖,表明其对毒品的追求和向往并不会随着毒瘾在生理上受到控制而消失,且还将长期存在。
(五) 吸与戒的矛盾心理及人格变异。吸毒人员是“明白人”,他们知道毒品的危害并有深切的感受,在内心深处,有戒毒的意愿。但在一定的环境引诱和“心瘾”的驱使下,戒毒的意愿被悄然攻破,又会不自觉地吸食毒品。吸过之后,又会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在长时间的吸与戒的过程中,形成了矛盾心理。这种心理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人格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人格变异,严重影响其思维、行为和情绪,对于吸毒的意志力、注意力、记忆力、耐受力、持久力等都具有明显的破坏作用,对毒品的依赖性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丧失了效率、兴趣、正义感、责任感、羞耻感等,表现为反社会性、情绪不稳定、易冲动、缺乏有效的防御机制、追求立即的满足、伦理道德扭曲等。也有少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精神抑郁、自卑感、无能感、性心理和性行为异常、喜好刺激、逃避现实、自恋等病态心理特征,个别人员甚至会有精神分裂症、疑心症或自伤自残自杀行为等。因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精神系统出现了障碍或变异。
调查中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邱某,是家中独子,父母及三个姐姐极为溺爱,小学毕业后,便呆在家,不让他外出,在家管吃、住、用等。婚后在家带小孩,妻子外出挣钱养家。一个30多岁的大男人,从未走出所居住的县城。时间一长,觉得无忧无虑的日子太过无聊,便想找点刺激,最后染上了毒瘾。
从此案例可心看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吸毒前就已经存在一定的人格缺陷与人格障碍,表现为不思进取,缺乏激情、缺乏社会交往和逃避现实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吸毒后,又因社会、家庭对吸毒人员负面评价的影响,在社会生活各方面面临巨大的阻力,进而引发和加剧吸毒人员的情绪、人格等方面的不良状况,刺激他们对毒品的渴求,并借助毒品麻醉自己以暂时摆脱眼前的困境。当他们承受社会、家庭及周围环境的负性评价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其情绪、性格就有可能从无奈、自卑、逃避、封闭的心理转化为对社会的不满、仇视、报复等心理,逐渐发展成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吸毒人员被收容强制隔离戒毒后,大部分人会遇事缺乏理智,易走极端,很难接受民警的教育和管理,有时甚至强烈抵制。同时,对民警的管理教育也存在抵触情绪,甚至存在对抗行为,不能与其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影响改造秩序,影响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问题的成因
(一)心瘾的形成。“心瘾”是一种病态和变态的心理,而且是慢性的,也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难以摆脱毒品的主要原因之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产生“心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心理学“习得理论”认为:人的心理与行为可通过经常学习而获得,即学习��强化��行为固定��构成新的行为模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通过这种习得,在得到毒品刺激下不断产生“飘飘欲仙”的快感,而在短暂中断吸毒后,又会产生戒断症状的痛苦感受,便会更强烈地渴求毒品来缓解痛苦,构成了正性或负性的强化因素,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强化,最终形成对使毒品的心理依赖成为牢不可破的自觉行为模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急性生理脱瘾和康复戒治,戒断反应逐渐减轻直至基本消失,在生理上控制了毒瘾,其心理也获得一定程度的恢复。
(二)人格变异的原因。习得理论认为:个体的心理与行为可通过经常学习,逐步强化,使学习所得的行为固定,构成新的习得行为。吸毒人员正是通过习得行为,最终使毒品依赖成为习得行为模式。吸毒人员受到精神、心理方面的负性压力,心理强化更不容易摆脱。吸毒人员在吸毒后,往往被家庭所厌弃,或婚姻破裂,或朋友分手,或就业无望。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造成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明显的负性情绪,使他们对自己人生不再抱有希望,缺乏正面生活的勇气,从而情绪低落,逃避现实。这些负性情绪有可能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丧失戒毒的动力而一再依赖毒品,无法摆脱毒品的控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心理活动复杂多变,心理矛盾和冲突强烈。实践中常出现初次吸毒人员因为戒断了生理上的毒瘾而对前途暂时充满了信心,但他们一旦受到“毒瘾易除,心瘾难戒”、“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等论点的影响,看到很多人因吸毒而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后,又很快了陷入沮丧、失望的情感之中。
(三)认知、情感、意志的变化。正是因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瘾和人格变化,致使其缺乏正确的认知方式及良好的心理素质、稳定的情感和良好的意志品质,使得他们不能进行自我调控,对挫折和困难没有足够的心理和能力准备,从而面对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新情况、新问题,感到无能,以致进一步加深了心理失衡及心理变异。
三、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干预的方法
戒毒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从医学角度来看他们是病人。戒毒工作者要关注戒毒人员内心状态的发展变化过程,通过心理干预,改变他们错误的认知、情绪和行为,完善他们变异的人格,促进其心理健康,使他们更好更快地回归社会,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这样会让戒毒人员感到更温暖,让戒毒管理更趋于人性化、更和谐、更体现以人为本。
(一)在心理治疗综合矫正体系中实施心理干预。用心理学的理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个体的吸毒行为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的心理障碍的诊断,并对其具体诊断给予心理干预。在从医学到心理学再到社会学这个大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从行为到认知再到人格的心理治疗系统,按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障碍所涉及的所有方面及内在联系,进行多元化的干预。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应采用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程序,分别逐次进行矫正治疗,根据不同个体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
(二)运用理性情绪干预法纠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错误认知。吸毒本身就是一种变态行为,而且在导致其行为产生的原因中,环境的因素占据很重要的作用。改变生活习惯、戒除毒瘾的关键之一就是改变环境条件,根除环境因素。行为治疗的结果最终能够改变被治疗的行为,对于吸毒行为也不例外。但是吸毒行为本身单纯、暂时消失并不是我们戒毒成功的目标,更重要的是终身不再吸毒。着眼消除戒毒认知上的根源,在认知上纠正他们的错误理念,帮助他们克服非理性的自损观念和行为,帮助他们去追求长久的、真实的幸福,而不是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