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四疗”并举 全力提升戒毒康复质量

时间:2013-09-04信息来源:浙江省劳教局作者:

近年来,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紧密结合“三期四段五步”戒毒模式,将教育矫治与戒毒康复进行有机结合,整合各种资源,切实发挥专业队伍优势,以戒毒康复为主业,理顺戒毒康复流程,于2012年10月取得了全系统首个戒毒治疗资质资格,并成立了戒毒康复科,设立了戒毒门诊,形成了一套涵盖日常管理、医疗救治、营养支持、心理救助、康复训练等诸内容于一体的全方位诊疗模式。
按照戒毒人员在戒毒康复过程中出现的主要症状,融合药疗、心疗、食疗、体疗“四疗并举”的多维度医疗康复手段,对四类不同戒毒人群实施“分类诊治”,全力提升场所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质量。
实施急性脱毒治疗。针对急性脱毒人员,采取药疗为主,综合治疗方式:一是替代性药物脱毒法。主要针对阿片类成瘾者,采用美沙酮、丁丙诺啡等进行脱毒治疗。二是中医中药脱毒法。充分发挥我国传统医学对戒毒康复的特殊成效,为急性脱毒人员配制脱毒中药,从而达到减轻急性戒断症状和稽延性戒断症状,滋补身体、恢复组织功能、增加免疫力等功效。三是综合治疗。合理调整膳食、保证充足睡眠,组织心理专家门诊对急性脱毒期出现失眠、焦虑、抑郁的戒毒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对症治疗,同时组织急性脱毒人员参加慢跑、跳绳、做广播操等体能训练增强康复效果。四是其他治疗,韩氏戒毒治疗仪和自然戒断法等治疗。
实施稽延性戒断症状治疗。通过全所性入所人员筛查,对有中、重度稽延性戒断症状的戒毒人员采用对症疗法、中医药疗法、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手段进行诊疗。
实施药物滥用并发症及合并症治疗。结合戒毒人员入所体检结果,对存在淋病、梅毒、肝功能异常的戒毒人员进行集中规范康复治疗。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精神和本所实际,确定了肝功能异常、淋病和梅毒等临床路径,实现治疗过程的精细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康复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实施精神类疾病诊疗。通过健康体检、因症就诊和心理测试等途径发现精神障碍病例,聘请安康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定期来所对精神异常者进行甄别、会诊和救治,并设置精神异常类戒毒人员专管区,实施医护力量责任包干制,确定2名具有医师资质的二级心理咨询师,专门对该类患者进行全程跟踪治疗,包括服药管理、药物依从性教育、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开展心理治疗、完善病例资料等,治疗追求个体化,以实现戒毒人员躯体功能和心理功能的康复。
 
(省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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