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突出“四个环节”加强矫治队伍建设 推动教育质量年活动深入开展

时间:2013-09-13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始终坚持抓好“完善机制、强化培训、整合资源、创新载体”等四个环节,大力加强教育矫治队伍建设,为助推教育质量年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一是健全教育矫治工作组织机制。全省各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均成立了专门负责教育矫治工作的科室,四个省属所还以扁平化管理为契机增设了正科级建制的教育教研中心,下设包括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为主的教研室,加强对教育矫治业务的教学研讨和具体教育业务工作的落实,增强教育矫治工作的专业性,进一步保障教育矫治目标、计划的科学有效落实。在此基础上,各单位成立了心理咨询矫治中心,构建二级心理咨询工作网络,从组织架构上夯实了教育矫治队伍建设的基础。二是健全教育矫治人才保障机制。以教育质量年活动开展为契机,积极落实省局党委1号文件对专职教师配备的要求,努力整合警力资源,选拔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民警充实教育(矫治)科、教育教研中心力量,以满足工作需要,截止今年7月底,教育(矫治)科、教育教研中心人员力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3.53%。省局还整合了全系统优秀教育矫治资源,成立了由12名同志组成的心理咨询、个别教育、教学教研等三支教育矫治人才库队伍,努力打造教育矫治精英团队,并进而带动和促进全系统教育矫治队伍业务素质的提升。
  二、强化培训,提升素质。近年来,省局从强化培训入手,在全国率先制定并落实了队伍职业化培训三年行动计划。近几年来,通过委托办学、联合办学及单独办班等多种形式,加强民警队伍的教育培训,有力地提升了全系统民警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截止今年7月,省局已联合扬州大学医学院共举办了戒毒矫治业务培训班17期,共培训民警1113名;以民警队伍业务能力结构化为目标,积极组织各所分管管教的所领导、大队领导及管教科室的领导以及基层一线民警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目前全系统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民警已达577人,占全系统民警总人数的31%,其中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35人;借助社会教学资源和系统内的优秀专业人才,每年举办专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和心理咨询师实操提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治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和实践操作能力,为戒毒矫治工作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发挥全系统优秀教育矫治人才在助推矫治队伍建设上的作用,组建了由人才库成员为主的“示范课巡回演讲团”,到全省各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开展示范课巡回宣讲活动;集中全系统优秀教师设计制作精品视频课和优秀教案集,并下发各单位供民警教师教学参考;发挥好教育矫治人才库成员在个别教育、心理咨询、教学研讨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帮助基层民警分析、化解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助推民警教育矫治业务能力的提升;定期召开个案矫治经验交流会和优秀教师座谈会,总结交流教育矫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创新载体,激发活力。努力创新激励载体,不断激发队伍活力,突出把教育矫治工作实绩、教育矫治成效作为民警职务晋升、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大力宣传和表彰在教育矫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自2010年年初省局党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突出教育矫治工作主导地位的决定》以来,省局每隔一年分别组织个别教育能手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截止目前已累计评选个别教育能手52人次、优秀教师42人次,并有计划地组织受表彰人员到外省兄弟单位考察学习,对连续两次获得局个别教育能手、优秀教师的民警予以申报个人三等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民警从事教育矫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个别教育、团体心理辅导、课堂化教学等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对在技能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予以表彰,不仅为基层教育矫治民警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也有力地促进了民警矫治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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