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长讲话的“五个”启示

时间:2013-09-14信息来源:贵港监狱作者:

 9月9日,监狱组织机关科室领导及部分监区领导集体收听了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高泽波处长的讲话录音。听了高处长的讲话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很久没有听到这么有理论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意见了。我想,高处长的讲话对推动监狱工作上新台阶无疑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启示一:抓规范、强基层、打基础是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抓规范,就是用统一的管理标准规范罪犯的言行举止。强基层,关键就是做好“两个抓住”:一是抓住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能力和素质;二是抓住改造人的根本性问题,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打基础,就是打牢“四防”基础,重点是如何把罪犯的心防住,使更多的罪犯能够稳定下来。

启示二:正确理解罪犯改造好的标准。罪犯怎样才算改造好?一方面是不犯罪,另一方面要有刑罚体验。没有刑罚体验,罪犯出狱后没有感到监狱对他的惩罚,不清楚违法犯罪的沉重代价,仍会回到监狱。刑罚体验是靠监狱执行惩罚的力度和是否按法律的要求对罪犯进行惩罚来实现。因此,罪犯经过改造后的理想效果应该是:一是罪犯能感受到犯罪行为对国家、对社会、对受害人、对自身造成的损害和对自由的限制,真正体验了刑罚;二是罪犯回归社会后能顺利融入社会,在社会立足、生存下去,不再犯罪。

启示三:转变教育方法。目前,都在说强制改造,用强制的方法、强制的语言、强制的内容对罪犯进行教育和管理,得到的效果却是罪犯内心抵触式的,不接受式的,被动式的。如果我们改变这种理念,和罪犯讲清楚:你的刑期、你目前的状况,我希望你的改造规划如何制定,法律、思想、文化、技术、道德、行为应达到什么程度,如何完成,之后约定双方共同努力去实现。将这一过程变成罪犯自觉和自愿所为,充分发挥他们积极改造、自我新生的主观能动性。做到这一点,就不仅是教育内容上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实现了理念上的转变。

启示四:监区文化建设要体现不同特色。不同功能的监狱、不同功能的监区,不同的监管场所,要有不同的监区文化。如:入监监区文化,应该是一种震慑力的文化,让罪犯进来之后看到的是威严、震慑,明白自己是来干什么的,自己就是罪犯,是来监狱服刑改造的。因此,各种标语、口号、图画都要体现法律的尊严,体现对犯罪的打击震慑力度。出监监区文化,应该是一种充满希望和期望的文化,氛围要宽松,让罪犯看到回归社会的希望和信心。劳动现场的文化,应该是一种激励罪犯积极劳动改造,使他们在劳动中感到舒心,感到是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感到自己愿意付出,感到自己的付出是一种赎罪的文化。如在罪犯的劳动现场可以营造这样的文化氛围:我今天的汗水就是我对罪错的洗涤;

我今天创造价值,就是我的价值体现;我始终觉得,我的付出是对受害人的一种补偿;尽管我犯罪了,但我也在忏悔、在补偿。这就是一种教育的过程、潜移默化的过程。

启示五:要充分利用罪犯亲情帮教的力量开展好帮教工作。亲情帮教一定要有内容、有形式、有效果。可以尝试把会见日作为帮教日,开展帮教工作。重刑犯亲属来接见一次不容易,重刑犯的心理特征、改造难度、改造表现,有其特殊性。监狱可以根据罪犯具体情况需要,在亲情上对他进行教育帮教。如在接见前半小时,分管干警与罪犯亲属进行沟通,反映罪犯的改造表现,提出需要亲属帮助教育引导的问题,然后再接见,使干警、亲属和罪犯三者结合在一起,促进罪犯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将接见日变成帮教日、改造日。通过采取这种方式,让罪犯亲属真正感受到监狱是在教育挽救他们的亲人,使罪犯感受到我们是在帮助他。


 


 

(贵港监狱莫振存)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