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监狱加强对少数民族罪犯的人文关怀和权利保障

时间:2013-09-18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造工作,提高少数民族罪犯的改造质量,延安监狱将少数民族罪犯集中关押在二监区,延安监狱二监区科学设计、积极探索,采取“五要五不准”的教育改造工作新方法,确保了少数民族罪犯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基本权利等方面得到了全面、有效的关怀和保障。

延安监狱二监区集中关押着23名来自回、维、藏、彝等少数民族的罪犯,占整个监区押犯的9%。探索针对性强、切合监区实际的教育改造方法,确保监区各民族罪犯和睦共处,一直是监区长期以来要直接面对的监管难题。今年以来,二监区总结经验,在现有管理模式中探索出“五要五不准”的教育改造新方法,使少数民族罪犯感受到了来自监狱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怀,极大地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监区工作的顺利发展。

五要:一是要专门建立少数民族罪犯档案,定期组织警察和罪犯共同学习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生活禁忌,从而避免一些矛盾的发生;二是要在少数民族的重大节日,由监区组织开展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活动,并在生活上尽量提供便利和补助;三是根据监狱生活卫生科安排,单独开设清真灶,并保证清真灶所需肉食和副食品的供应。四是要积极联系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社会帮教,加强与少数民族罪犯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和生活需求。五是要对“三无”少数民族罪犯进行生活、汉语学习上的帮扶,让他们深刻感受到监狱对他们的关爱。

五不准:一是不准歧视少数民族罪犯和他们的生活习惯;二是不准罪犯挑起牵扯民族利益和民族矛盾的话题;三是不准少数民族罪犯拉帮结派,影响监管秩序;四是不准罪犯有侮辱少数民族宗教的言行;五是不准同民族罪犯长时间用本民族语言交流。

延安监狱对少数民族罪犯宗教信仰的尊重和对他们特殊生活习俗的关心与照顾,让少数民族罪犯非常感激,很好地调动了他们的改造积极性。“五要五不准”方法的实行,也让少数民族罪犯消除了一定的心理戒备与隔阂,确保了罪犯心理的健康和监管秩序的稳定。

 

通讯员:舒拴劳

所在部门:延安监狱二监区

部门领导:张世平(监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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