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司法局认真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

时间:2013-09-25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我省监狱共有4名永修籍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分别是9月19日温圳监狱的吴某,9月20日洪都监狱的袁某,10月2日赣江监狱的万某,10月5日洪都监狱的孙某。为了落实接送工作,该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提前与监狱狱政科值班人员联系好接送事宜,安排好接送车辆,保证把每位刑释解教人员送到家中过个安心、快乐的节。

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的补充意见》(赣综治办[2010]19号)文件精神,实行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对于省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必须安排工作人员接送。该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优先保证接送工作的人员和车辆,据悉,截止目前,今年以来该县司法局共接送刑释解教人员97名,对于每位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到位、帮教到位,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永修县司法局 饶贤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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