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警务督察总队领导赴延安监狱进行专项督察

时间:2013-10-03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近日,省司法厅警务督察总队副总队长张林虎一行三人,对延安监狱燕沟主监和姚家坡分监的“违禁物品专项治理行动”活动开展情况及2013年督察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省厅督察总队领导一行,在延安监狱政委张万海、副监狱长刘有为、督察大队大队长等人陪同下,首先深入延安监狱一线,对监门、罪犯伙房、宿舍、生产车间及狱内三大现场和警察值班带工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检查。特别是对我监开展“违禁物品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活动以来,制定的监门“零流入”强硬措施、现场管理的“七亲自”、“七在场”、狱情研判、清监搜身及三大现场互监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检查。并认真听取了张万海政委对今年以来警务督察大队工作开展情况和刘副监狱长对延安监狱“违禁物品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督察总队领导认为我监的警务督察工作和违禁物品专项治理行动认识到位、态度坚决、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突出。特别是听到延安监狱在从7月31日召开动员会至10月31日结束的“违禁物品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活动中,提出的树立三个理念(即树立监狱广大警察职工要坚定对监内违禁物品“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树立敢担当、敢攻坚的信念和勇气,树立统筹兼顾,坚决根治、禁绝违禁物品的信心和决心)和建立完善三个机制(警察职工“不愿违”的自律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和“不敢违”的惩戒机制)后,对这种做法给予了高度赞扬。总队领导称要将延安监狱的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在全系统进行推广和借鉴。

张副总队长指出:延安监狱违禁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大,上上下下十分重视,工作扎实有力。比如武警清交、服刑人员清交、技侦手段等一系列措施形成了正风气的氛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强调在今后工作中我监需要加强:一是要对好的做法,进行边整治边总结,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二要在现有工作经验和效果的基础上,加大教育力度,再接再励。对不放心的人(包换外协人员、家属)进行跟踪,在整改、整治上下功夫;对服刑人员的清查要常态化,贯穿始终,防止反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对家属的政策宣传。最后希望延安监狱干警职工能够再接再励,早日把延安监狱建设成为模范监狱。


 

通讯员:赵丽琴

所在部门:延安监狱警务督察大队

部门领导:李在军(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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